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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的轶事典故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3:50:11

岑参是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岑参是进士及第,先后两次从军边塞,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关于岑参也有许多典故。

赤亭教子

有一次,岑参办完军务要赶回西域,途中经过赤亭。当地戍边的将士请岑参在赤亭壁上题诗,岑参没有拒绝,于是提笔在壁上写了一首诗。写完之后,有个稚嫩的声音将它念了出来,岑参回头一看,发现是个小孩。岑参对西域边疆有能念汉语的小孩感到十分惊讶,忍不住询问起来。一位守边将士说: “这个小孩是离这里不远的放羊娃,他会说汉语,是我们允许他在这边放羊的。有一次大风雪,我们迷了路,就是他救了我们十三个士兵。”

岑参对这个放羊娃感到很好奇,于是问他: “是谁教你说汉语的?”放羊娃答道: “是我爹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岑参不认识回鹘语,放羊娃告诉他: “这是《论语》,是我爷爷写的,爷爷说,这里面有好多好多的道理,让我慢慢看。”岑参感到十分欣慰,于是提笔给他写了几个字: “论语博大,回鹘远志。”

放羊娃回到家以后,把题了字的书给父亲看,放羊娃的父亲听说大诗人岑参来到了这边,十分激动,于是带着小孩去拜访岑参。放羊娃的父亲告诉岑参:“我们本来在漠北草原,本来也是世代读书,因为宫廷内乱才逃到这边避祸的,教他汉语是要他记住自己的根。现在我身体不行了,希望您能收他为徒,教导他成为有用的人。”

岑参若有所思,边疆很缺翻译,要是有人能翻译两族的语言,肯定会对边防很有帮助。但是,他毕竟不会长期留在这里,于是说:“我现在愿意收他为义子,但要把他带走,您愿意吗?”放羊娃的父亲虽然很想让放羊娃留下来做伴,但是为了放羊娃的将来,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岑参带走放羊娃之后,将放羊娃改名为岑鹘。岑参发现岑鹘天资聪颖,并且异常好学,因此十分喜欢。在岑参的细心教导下,岑鹘精通两族语言,并且能写一手好诗。后来,岑鹘作为翻译家,在汉族与边疆的事业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墓中账单

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位于新疆吐鲁番市以东42公里处)506号墓穴中出土过一件独特的用纸糊的棺材。糊棺纸都是当时用后废弃的西、庭二州一些驿站宾馆的马料收支帐,时间大多在天宝十二年(753年)至十四年(755年)。帐本中多次出现“封大夫”(封常清,唐代北庭都护)及其亲属的帐单,还有一张帐单上记的是“岑判官马柒匹共食青麦叁豆伍胜,付健儿陈金”。这张账单糊在一个独特的罩在尸体的纸棺上,纸棺大小如木棺,只是没有底。

天宝末年,在驻节西州的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封常清幕府中当判官且姓岑的只有岑参一人,所以史学家断定这里的“岑判官”就是岑参。从而得出账单的意思是:岑参等人的七匹马在驿站用了马料,把马料钱付给了驿卒陈金。

高岑诗派

高岑诗派,唐代诗歌流派,又称“高岑边塞诗派”或“盛唐边塞诗派”。按学术界对“高岑边塞诗派”的理解,此派是指以高适、岑参为主,包括王昌龄、王之涣、李颀等盛唐时期以写边塞题材而著称的一群诗人。对于“高岑边塞诗派”和“盛唐边塞诗派”之类的提法,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孟二冬经过分析后认为“派”的说法不符合实际且缺乏科学依据,同时,这类提法既容易使人忽视高适、岑参等人其他题材的诗歌,也容易使人忽略其他人的边塞诗,是弊大于利的,应该如何对待这类提法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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