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比伦的阶级划分
古巴比伦王国(约公元前3500年左右-公元前729年)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大致在当今的伊拉克共和国版图内。距今约5000年左右,这里的人们建立了国家,到公元前18世纪,这里出现了古巴比伦王国。
古巴比伦社会分为三个等级:
一、“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
二、“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古巴比伦时代还存在其他类似穆什钦努的依附阶层;
三、“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则是奴隶阶级;
四、祭司祭司是神庙的侍奉人员,负责主持祭祀活动、节庆典礼,念咒祈祷,占卜等。他们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国家一个最特殊的阶层。
美索不达米亚大部分的神,都供在庙里。因此,美索不达米亚的庙宇多得数不清。据统计,考古学家仅在苏美尔遗址就发掘出了3500座庙宇。
美索不达米亚人注重现世的祈福和享乐,建造神庙是为了祭祀诸神,保持和神的良好关系,以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所以,一国之中,庙宇往往是仅次于王宫的最好建筑。对修建神庙,各民族都舍得花大本钱。希罗多德在他著作中描述的巴比伦通天塔,就是最有代表性的神庙。既然神庙多得数不清,祭司作为神庙的侍奉人员,数量自然惊人。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权势显赫。
在美索不达米亚,国家的王权受到三种限制:法律、贵族和祭司。其中以祭司最有势力。国王是神的代言人,其权力由神授予,而神的代表是祭司。在老百姓眼里,人君如果不从祭司手中获得权杖,就不能称之为名正言顺。祭司代表神授权给君王时,一般都有庄严隆重的仪式。在这种神权政治下,祭司拥有极大的特权。
而且,祭司是国家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他们控制和管理着神庙里的财富。由于宗教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美索不达米亚的神庙聚敛的财富无以数计。国王一般划拨一部分土地作为庙产,并指定区域献租纳税。对外战争如果获胜,战俘和战利品优先送达的地方就是神庙。
加上国民竞相敬献的各类供品,神庙里不仅充满了食品、蔬菜、水果,而且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祭司作为财富的管理者,他们出租土地、经营钱庄、参与商业活动,使神庙的财产不断增值。因此,祭司因神得财,因财得势,成为社会的特权阶级。
祭司多出于名门望族,职业是世袭的,其称号也代代相传。他们还往往是国家少数垄断了文化知识的人。在神庙开设的学校中,祭司既是校董,又是教师,对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因而也是垄断思想的阶层。
祭司也分不同的等级,高级祭司负责主持重大的祭祀活动,普通祭司按等级各司其责。比如卡鲁、那努负责领唱圣歌,尼撒库负责主持奠酒,那姆克负责清扫,巴努负责驱魔仪式。另外还有专门从事占卜和解释预兆的祭司,他们负责求神问吉、解梦看相、占星预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