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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私塾的发展与作用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1:38:32

私塾是我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内部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它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它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前夕,共产党在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政策,一些私塾的学童因为土地被充公而丧失了聘请塾师的能力。同时,随着对塾师的思想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部分塾师感到不再适合设馆谋生,便另图他业。新中国成立后,私塾逐渐消失。

私塾的种类

私塾是由私人创办的提供启蒙教育的收费机构。一般按其设立情况可分三种:

塾师在自己家里,或借祠堂、庙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设馆招收附近学童就读,称“门馆”、“家塾”

由一村一族聘请老师教授学生的,称“村塾”、“族塾”

由富裕人家独自一家聘请教师在家设馆,专门教授自家子弟及亲友子弟的,称“坐馆”、“教馆”

私塾自汉代就已经存在,历经唐宋的发展,至明清时期成为民间广泛设立的学校,与社学、义学一起承担着儿童的启蒙教育任务,私塾教育亦是启蒙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私塾的发展

汉代的私学中书馆是以启蒙教育为主要职能的私塾。唐代的启蒙教育主要也是由私塾承担。唐代教育制度规定,品官子弟14岁才能入州县学或中央各官学校。

14岁以前的教育基本上是由乡学、村学、里学和私塾、家学来承担,聘请老师开设家塾在唐代较为普遍。私塾教师以在私塾教书为职业,主要依靠收取的学费谋生。他们有的进京,受聘于官僚家中;有的在乡里,受聘于富家大户开展教学活动。

宋代私塾的规模一般不大,学生往往从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少数也有上百人的。私塾学生的入学年龄没有定规,可以是七八岁的儿童,也可以是20岁左右的青年,一般在七八岁至十四五岁之间。塾师靠学童所缴学费(多为粮米实物)维持生活,往往相当贫困。

北宋叶梦得在其所著的《避暑录话》中逼真地描述了其幼时私塾教师窘迫的生活状况:这位老师姓乐,博学多才,但家里十分贫困,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他有妻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奴婢,住在城西,家里的三间草屋有两间用来办私塾,他和家人就挤在另外一间生活。这位姓乐的老师十分随和,从来不发脾气,整天笑嘻嘻的。

有一天,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妻子让奴婢来告诉他,家里已经没米了,乐老师知道后说:“等一会儿,会有人送米来。”妻子听后十分生气,就从屏风后跳出来,顺手拿起桌上的教鞭,就朝他的脑袋上砸来,乐老师连忙逃走,学生见了都暗暗发笑。

正在此时,叶梦得的父亲送来了三斗米,乐老师停下来对他的妻子说:“没有骗你吧!米不是已经送来了吗?我肚子饿得很,赶快做饭吃。”连基本生活都没有保障,私塾教师的贫困也就可见一斑了。

他们大多是下层的读书人,迫于生计,不得不边读边教,边应科考。宋代的启蒙教育主要以《蒙求》、《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及儒家经典为教材,教学生识字、吟诗作对和书法等,为参加科举考试做准备。

明清时期,私塾广泛设立于民间,成为启蒙教育的主要机构之一。我国近代以来的许多名人都上过私塾,如鲁迅先生就曾就读于私塾“三味书屋”,并写下了哙炙人口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其中刻画的摇头晃脑读书的私塾先生形象栩栩如生,让读者过目难忘。

然而在形象描绘私塾生活的同时,字里行间充满了他对旧式私塾教育的厌恶,特别是对私塾呆板教学方法和单调教学内容的反感。

私塾的历史意义

私塾在促进教育和文化的普及、儿童的启蒙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与社学、义学等启蒙教育类型一样,私塾教育主要是一种应试教育,因此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效果的检查以及教师的选择等一切教育活动都围绕科举考试展开。

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方面,私塾的启蒙教材中包含着种种宣扬从小要勤奋学习,以获取功名富贵为学习目的的诗文。

如《千家诗》中就有“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白马紫金鞍,骑出万人看。借问谁家子,读书人做官”;“学乃身之宝。儒为席上珍。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玉殿传金榜,君恩赐状元。英雄三百辈,随我步瀛洲”;“一举登科日,双亲未老时。锦衣归故里,端的是男儿”等许多这样的诗句。

因此,私塾同样也是“储才以应科目”的基础环节。

另外,中国古代女子一般不接受正规的教育,一些女子(主要是家境较好的女子)所受教育主要是在家塾中进行。

在社会安定的时代和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民众的识字率并不很低。唐末五代时期,北方有的地区每家都藏有《兔园册府》等启蒙读物;据有的学者研究,清末南方一些地区的识字率比民国时期的识字率还高。

中国在古代时就已成为一个文化大国,成为一个高度重视教育的国家,这和读书应举促进民间教育的普及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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