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的历史背景
15世纪末,由欧洲通往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哥伦布开辟,欧洲人纷纷远涉重洋来到美洲。17世纪初,首批英国移民到达北美,在那里开拓自己的“伊甸园”——新英格兰。移民中有100多名清教徒,曾在牛津和剑桥大学受过古典式的高等教育,为了让他们的子孙后代在新的家园也能够受到这种教育,他们于1636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河畔建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学府——哈佛学院。
1636年10月28日,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决定仿照英国剑桥大学,筹建一所高等学府,每年拨款400英镑;学校初名“新学院(New College)”或“新市民学院(the college at New Towne)”,成为全美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
1638年9月14日,牧师兼伊曼纽尔学院院长的J.哈佛病逝,他把一半的积蓄720英镑和400余册图书捐赠给这所学校。
同年正式开学,第一届学生共9名。
1639年3月13日,为感谢以及纪念约翰·哈佛牧师在创立初期对学院的慷慨捐助,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将学校更名为“哈佛学院”。
1650年哈佛学院获准成立法人机构。
1693年,北美第二所学府威廉·玛丽学院诞生;1701年,耶鲁学院(耶鲁大学的第一所学院)成立。这两所学院的出现,使哈佛学院有了伙伴和竞争的对手;受英国古老大学传统影响较深的哈佛学院,面临着强有力的挑战。
哈佛学院最初模仿英国的大学模式展开办学,但清教徒的哲学思想却获得了保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学院的领导者都由神职人员担任,直到1708年第一个非清教成员的校长上任,哈佛才从清教思想的管制中独立出来。
1721年学校正式设立神学教授职位。
1727年,为顺应北美产业革命的势头兴起、新兴的工商业对应用科学的需求,哈佛学院设立了数学和自然科学的教授职位。数学和自然科学开设后,哈佛学院还置备了一批科学仪器和设备,教授们用实验的方法,向学生讲授天文、物理和化学知识;在数学领域内,设立了测量术和航海术等技术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