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州权有多大
州权主义在美国根深蒂固。联邦成立以后,州权主义观念仍旧很活跃。那么,什么是州权主义?州权主义是南北战争前美国政治生活中比较重要的政治思潮与现象。它与联邦主义相对,崇尚州权至上。在州权主义者看来,任何一州都有权宣布联邦国会的某项法律无效,州甚至可以脱离合众国,并对其宣战。
州权主义简介
1832年竞选总统失败的阿伦·伯尔竟秘密组成新英格兰联邦,企图独立。这一事件足以说明当时州权主义之严重。州权主义发展的顶峰就是美国内战。南北战争的结束宣告了州权主义的彻底失败,州权主义成为了历史。
在美国早期宪政史上,州权与联邦权力之间的斗争占据了国家政治生活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州权不断挑战、威胁联邦的权威,一旦二者之间利益有冲突、矛盾无法调和,州权主义就会迅速反击,质疑联邦的权力,以“主权在州”至少是以“人民或州的意志”来与联邦分庭抗礼,尤其是南部各州。
在这种情况下,联邦的基础是不牢固的,联邦始终面临解散、分裂的威胁,而每次斗争都加深了州与联邦之间的分歧,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都认为自己是根据宪法条款引申而来的,都对本来就比较宽泛、解释弹性大的宪法条文进行有利于己的解释。在这场斗争中没有胜利者,在对两者权力进行界限的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时联邦占上风,但州根本不买账,依然有着最后的底牌——脱离联邦。
最终在奴隶制问题上,南部各州与联邦都无法再退、无法再忍,积怨、野心、争执最终达到州权主义的登峰造极——南部各州议会通过脱离法令,脱离联邦,组成南部同盟,制定新宪法,并明确表明各州具有“主权和独立的资格”,爆发了维护联邦统一与维护州权不受侵犯而脱离联邦的战争(姑且这样说,因为在南北战争中,联邦政府一再宣称他们的首要任务是保持联邦的统一,而非消除奴隶制;南部同盟制定的宪法也明确规定各州拥有独立的主权)。
1861至1865年的战争是以联邦的彻底胜利而告终,联邦用血与火消灭了州权主义,及其鼓吹者。这样才从真正从宪法上、实践上、民众的思想中削弱、淡化、根除了州权主义思想,从此,没有任何州再言退出联邦,也没有任何人、任何集团敢拿州权来对抗联邦。联邦至上的原则、联邦的权威通过战争成为了事实,成为了宪法案例,也成功地通过了美国宪政史上最严峻的考验。
从独立革命、邦联时代、到1787年宪法制定成立联邦,州权主义非但没有消减,反而借殖民地时代民选议会权利到联邦时代州议会权利的转变的完成,而有了新生命,被提高到了与上一级政府——联邦政府抗衡的地位。只是由于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不断的战争的威胁,才使州权一步一步减弱,联邦一步一步抱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