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逝世
玛丽一世(英文:Mary I,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1553年7月-1558年11月17日在位)。她是都铎王朝的第四任君主,她的父亲是亨利八世,母亲是凯瑟琳王后(阿拉贡的凯瑟琳),丈夫是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
玛丽一世在其同父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死后,废黜并处死了继任的简·格雷。1553年10月1日,玛丽正式加冕成为英格兰的女王。
玛丽一世是极其虔诚的天主教徒,即位后在英格兰复辟罗马天主教(旧教),取代她父亲亨利八世提倡的英国新教。为此,她下令烧死约300名反对人士。于是玛丽一世被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后来,Bloody Mary在英语中就成了女巫的同义词。
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逝世,时年42岁。
玛丽一世死后,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继任者伊丽莎白一世所颠倒。
人物生平
玛丽于1516年2月18日出世在伦敦的普莱斯提亚宫,她是英王亨利八世的他的第一任妻子阿拉贡的凯瑟琳唯一幸存的孩子。她母亲凯瑟琳王后在玛丽出生以前曾多次流产,一名女婴早夭,三名男婴夭折。
玛丽出生后三天进行施洗礼,在格林尼治教堂接受天主教的受洗。她的教父教母包括她的姑婆德文伯爵夫人,红衣主教托马斯·沃尔西,诺福克公爵夫人。1520年,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被任命为玛丽的家庭教师,约翰·赫西是玛丽的管家,他妻子安妮(肯特伯爵的女儿)是玛丽的侍从之一。
1521年7月,年龄还不到5岁的玛丽,已经能在王宫的宾客前演奏古键琴,因而深受亨利八世的宠爱。她9岁的时候,父亲亨利八世赐予她威尔士女亲王的称号。在英国历史中,这一直是王储的头衔。尽管亨利十分疼爱玛丽,他仍然因无男性后嗣而甚感失望。
1518年,在玛丽2岁的时候,亨利八世为她与法国王太子,即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儿子订婚。但3年后,婚约宣告无效。
1522年,她被安排与22岁的表哥,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缔结婚约,可是数年后,查理五世与一位葡萄牙公主结婚,玛丽的婚事因而告吹。法国的弗朗索瓦一世再度被视为玛丽的订婚对象,因两人的婚事会促使两国结成友邦。后来签订的婚约亦保证玛丽会嫁给弗朗索瓦一世或他的次子,奥尔良公爵亨利。但后来亨利八世的首席顾问沃尔西成功透过其他方法保存两国的盟国关系,玛丽的政治婚姻也失去其目的。婚事再次告吹。
1525年,亨利八世送玛丽到威尔士边界区管辖当地,当然这是名义上的。她有自己的宫殿,建在拉德罗城堡之上,她还拥有许多威尔士亲王才有的皇室特权。维佛斯等人称呼玛丽为威尔士公主,尽管她从未受此封号。
1525年,亨利八世认定凯瑟琳不能为他生下男性继承人,并且和女侍官安妮·博林(又称安·波林)发生婚外情。亨利八世决心和凯瑟琳离婚,但凯瑟琳坚持认为自己是王后,拒绝与亨利八世离婚。于是亨利八世将凯瑟琳驱逐出宫。
1531年开始玛丽经常由于月经不调和抑郁而生病,不过没人知道生病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压力,青春期还是顽疾并无定论。她不能见她已经被亨利驱逐出宫的母亲。
1533年1月,亨利八世秘密与安妮·博林结婚,英国国会随即立法脱离罗马教廷,大主教克兰麦接着宣布亨利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与安妮·博林的婚姻合法。
1533年6月1日,安妮·博林加冕为英格兰王后。三个月后,她生下女儿伊丽莎白(后来的英王伊丽莎白一世)。凯瑟琳被褫夺王后的称号,并幽禁在一个下等庄园里,久病不愈。玛丽也因此被贬为私生女,不被允许和母亲见面。
1533年12月,玛丽被命令成为同父异母妹妹伊丽莎白的女侍官。这段时期,玛丽的身体仍然抱恙。
1534年春,亨利八世通过“王位继承法”宣布凯瑟琳的女儿玛丽乃是私生女。在各种场合,她的称呼是“玛丽·都铎”小姐,而不是公主。父亲对她百般排挤,她的侍女被撤换,然后她被驱逐出宫并软禁,被剥夺了一切称号。
但她还是倔强的称自己为国王的合法的女儿,而不是什么私生女。这使得亨利八世十分愤怒。他取消了女儿所有可能的亲事,包括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他是玛丽的表哥)和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他也是玛丽的表哥)。
1536年凯瑟琳病故之后,父亲亨利一直不批准玛丽出席葬礼,玛丽极为伤心。凯瑟琳被安葬在彼得伯勒大教堂,玛丽随后也在赫特福郡开始半隐居的生活。
1536年,亨利八世斩首了第二任王后安妮·博林,同一名叫做珍·西摩的女侍官再婚。珍·西摩为亨利诞下王子爱德华(后来的爱德华六世),珍·西摩于产后不久死去。由于玛丽答允当爱德华的教母,并出席及协助主持珍·西摩的丧礼,亨利八世便将玛丽召回皇宫内居住,并且重新赐给玛丽仆人。
玛丽也没有善待童年至少女时期的伊丽莎白,玛丽更为安妮被处死一事幸灾乐祸,并称安妮为女巫。虽然安妮死去,但玛丽和父亲亨利的关系并没有好转。玛丽尝试透过承认父亲英国国教会最高领袖的地位以取悦他。
1543年,亨利八世与第六位妻子凯瑟琳·帕尔结婚。在凯瑟琳·帕尔的劝解下。
1544年,亨利通过第三次继承法案,重新赋予玛丽和伊丽莎白王位继承权,位置在爱德华王子之后。但两人仍然是法律上的私生女。
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爱德华六世继位。由于当时爱德华年纪尚幼,政权落在以新教徒为多的摄政议会中,这些新教徒尝试使新教成为英格兰的国教。玛丽是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宗教的差异是玛丽和爱德华之间的争执源头。
1553年7月,在玛丽的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因肺病去世以后,玛丽在英格兰枢密院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囚禁了爱德华任命的继承人简·格雷郡主。
1553年10月1日,玛丽正式加冕成为英格兰的女王,是为玛丽一世。玛丽一世时期,英国恢复了天主教的统治地位,玛丽一世甚至坑杀了超过300个新教徒,得到了“血腥玛丽”的称号。
玛丽加冕后,为了避免王位落入其信奉新教的妹妹伊丽莎白手中,她同意了与表侄神圣罗马帝国国王查理五世的儿子西班牙王子腓力(后来的腓力二世)的婚事。
1554年7月23日,两人首次见面,两天后便举行婚礼。根据婚约内容,腓力得到英格兰国王的称号,所有文件必须同时有腓力及玛丽二人的签名,国会也只会同时听命于两人联合的命令,甚至连货币上也同时雕有国王与女王的肖象。婚约也指明英国在西班牙有战役的时候,没有义务为西班牙提供任何军事援助。
为了使腓力的头衔可与玛丽看齐,查理五世把那不勒斯及耶路撒冷的王位赠予腓力。玛丽因而成为那不勒斯王后及名义上的耶路撒冷王后。
1556年,查理五世退位,腓力继位,玛丽则顺理成章成为西班牙王后。婚后,玛丽一世先后两次出现假性怀孕,但终究她亦没有诞下任何子女。
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逝世。她的同父异母妹妹伊丽莎白继位,是为伊丽莎白一世。
虽然玛丽一世早已表明希望下葬于其母亲凯瑟琳的墓旁,但是,1558年12月14日,她被埋于西敏寺的一个墓内,伊丽莎白一世死后亦同葬于此墓。
人物评价
玛丽一世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王,她享有真正的国王统治权利,而不是通过婚姻来做一个挂名的国王或者王后。玛丽一世勇敢而倔强,她的性格是由她悲惨压抑的早年造成的。
玛丽一世为了在英格兰恢复教皇至上,放弃了教会的最高元首称号,玛丽也恢复了旧的异端法律来保障国家的宗教转换;异端被视为宗教和民事违法行为,为叛国罪。结果,大约300的异端新教徒被烧死 。玛丽一世因此被后世称为“血腥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