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独特的诗歌美学观
独特的诗歌美学观
在诗歌创作的艺术形式方面,孟浩然也有其独特的见解。他主张诗歌要用形象思维,通过诗的语言塑造形象,通过形象显示诗歌的意旨。读者“弃象忘言”而得意。
他在《来闍黎新亭作》诗中写道:“弃象玄应悟,忘言理必该。静中何所得?吟咏也徒哉!”孟浩然借用了佛学和道家哲学中的“弃象忘言”说,提倡诗歌创作的抒情言志、表情达意不必太直露,要有弦外之音,象外之旨。
孟浩然还主张作诗不必受近体格律的束缚,应当“一气挥洒,妙极自然”。《孟浩然集》有诗267首,其中五言古诗63首,七言古诗6首,五言律诗130首,七言律诗4首,五言排律37首,五言绝句19首,七言绝句8首。
从中可以看出,除69首古风外,全是近体诗,而五言律诗又最多。可以说他是盛唐诗人大量写作近体诗的第一人。但这些诗大都不能算是严格合律的近体诗。如《舟中晚望》、《洛下送奚三还扬州》、《洞庭湖寄阎九》、《都下送辛大之鄂》、《与诸子登岘山》等诗,皆与五言律诗的对偶不合。但诗品家对它们的评价却相当高。严羽《沧浪诗话》就说:“皆文从字顺,音韵铿锵”。
近体诗的律式,在孟浩然之前的杜审言那里已经完全成熟了。杜审言也是襄阳人,他不能不知道。那么,他为什么不沿着老杜的路子走呢?
对此施补华《岘佣说诗》认为:“五言律有中二语不对者,有全不对者,须一气挥洒,妙极自然。初学人当讲究对仗,不能臻此化境。”这就是说,孟浩然五言律不合律有其深层次的美学原因。
他追求自然美,是对初唐过多追求形式美的矫正。他把古风与近体来了一次整合,他的近体多为古风化的近体。将近体诗的格律精神与古风的自然平和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了一种“兴象玲珑”的艺术境界。读孟浩然的诗,看不到近体格律的束缚,而是有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既接受近体格律,有不被近体格律所累,一切以自然为第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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