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统治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国家。
秦王赢政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皇权至高无上、战国时期,各国最高统治者都加尊号称王。秦王统一六国之后,他认为“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于是,在统一后不久,赢政就召开御前会议,让大臣们“议帝号”之事。参加会议的有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
他们一致认为:古有五帝地方千里,但未统一,远不及今,又“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因此,应称“泰皇”。秦王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最后决定将“三皇”与“五帝”的尊号合而为一,称为皇帝,意思是功过三皇,德高五帝。从此以后,“皇帝”一词,便成为封建地主阶级最高政治代表的称号。
皇帝是封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独揽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为了和普通人相区别,皇帝自称“联’,其“命”为“制”,“令”为“诏”,印为玺,皇帝的车马衣服器物等称乘舆,所在地方称“行在”,所住地方称“禁中”,所用的东西称御,等等,皇帝的一言一行都有特殊的名号,并且独一无二,以此来显示皇权。
秦始皇为了防止子议父、臣议君,还决定废除“溢法”,自称“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这就是“秦始皇”的由来,从此开始了万世一系的皇统。
这些都是为了显示皇帝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秦朝首都咸阳及其附近关中平原由内史直接管理。
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把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即三公九卿制,互相没有统属关系,由皇帝掌握最终决断权。
三公: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警卫事务)、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廷尉(掌管司法诉讼)、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宗正(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掌管财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