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与喀尔喀蒙古的民族关系
中国清代漠北蒙古族诸部的名称。初见于明代,以分布于喀尔喀河(哈拉哈河)得名。其前身是札剌亦儿部(较早西迁的一支室韦——鞑靼部落)。
15世纪末叶,元太祖15世孙巴图孟克(达延汗)统一东部蒙古后,将漠南、漠北原来各不相属的大小领地合并为6个万户,分为左右两翼。喀尔喀万户属左翼,共十二部。内五部居喀尔喀河以东,巴图孟克封授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又译阿勒楚博罗特);外七部居河西,封授幼子格哷森札札赉尔珲台吉。
巴图孟克死后,内五部逐渐南徙,清初编旗,属内札萨克旗(即内蒙古);格哷森札札赉尔留居故地,仍号所部为喀尔喀,辖地逐渐扩大,据有漠北地区,清末以来逐渐成为外蒙古。
公元1636年,漠南蒙古16个部49个封建主归属于清朝。此后,漠北蒙古和青海的厄鲁特蒙古各部封建主先后向清朝遣使纳贡。清朝初年,漠北蒙古喀尔喀已经形成三部,即扎萨克图汗、土谢图汗和车臣汗。
崇德三年(1638),三大汗分别派使来沈阳,向皇太极呈表称臣,献上“九白之贡”,即每年进贡白马八匹,白骆驼一头。盖清(后金)崇白,贡此表示吉祥。皇太极大喜,他曾打算参照漠南蒙古设四十九旗例,在漠北亦设若干旗,不料突然病死,而未推行。
公元1644年,清朝统一全国,1655年(顺治十二年),清政府赐盟宗人府,并在喀尔喀设8个札萨克,分左右翼,从而使喀尔喀蒙古与清中央政府的政治联系更加密切。此后,喀尔喀三部之间发生纷争,扎萨克图汗被杀害,所隶部众多归附土谢图汗,新汗要求索回,没有成效,双方形成僵局。康熙二十三年(1684),他只得上书康熙帝请求解决。
康熙二十五年(1686),他派出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和大喇嘛等到土谢图汗部库伦伯勒齐尔会盟。会盟乃是蒙古各旗定期集会、协商解决重大事件的一种制度。阿喇尼在会盟时,向与会蒙古贵族王公传达皇帝的话:不要再以兄弟之亲互相吞并了。要尽解前怨,命土谢图汗将所附人民各归扎萨克,“令其和协,照旧安居”。
至此,喀尔喀三部重归于好。漠西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乘机插手,于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向喀尔喀大举进攻。喀尔喀战败后,经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倡议,举旗投清。
康熙三十年(1691)五月,清康熙帝为加强长城以北的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在多伦诺尔(今多伦)与内外蒙占各部贵族进行的会盟,当时乌兰布通之战刚结束,康熙帝亲自主持内外蒙古克图王公大会,包括土谢图汗、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都到会。康熙帝检阅了八旗兵,会上通过几项决定:
1、规定喀尔喀蒙古须遵行清朝的法令;
2、给喀尔喀蒙古王公以汗、郡王、贝勒、贝子等爵号,取消原有的济农、诺颜等名号;
3、在外蒙推广盟旗制度,在喀尔喀蒙古设立35旗;
4、正式承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格根为外蒙古大喇嘛,确立其宗教地位。
此次会盟,改善了喀尔喀蒙古各部与清之间的关系,也使清王朝对漠北地区的管辖得到加强。
1859年6月,英﹑法侵略军进犯大沽口,驻守在那里的2000多名蒙古族骑兵在僧格林沁的指挥下,不顾清朝政府的命令,奋起自卫还击。经过一昼夜激战,击沉敌舰4艘,毙伤敌军400多人,打得侵略军狼狈逃窜,实于八里桥惨败,英法联军据称只损失十余人。
17世纪初,沙俄利用多种方式侵略蒙古地区。鸦片战争后,沙俄不仅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侵占了我国大片领土,还攫取了各种特权,倾销商品、输出资本、修筑铁路、掠夺资源,控制蒙古地区的经济命脉。
1911年(宣统三年),以第八世哲布尊丹巴为首的蒙古王公和上层喇嘛,在俄罗斯帝国策动下宣布“独立”,私自与俄罗斯帝国签订非法的《俄蒙协约》(即《库伦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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