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官制:军师地位比“王”高
太平天国在起义前,即在起义队伍中设立军职。初分前、后、左、右、中五军,各设军长、副军长、先锋长及所属百长、营长等官。旋仿《周礼》之制,改各级军官为军帅、师帅、卒长和两司马。
1851年(咸丰元年)洪秀全称天王后,立四军师,即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封五军主将,统率侍卫、总制、监军及军帅以下宫。同年秋冬,在永安封五军主将为东、西、南、北、翼五王,增加丞相、检点、指挥、将军等级。1853年3月定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复增侯爵,形成了王、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十三等官阶制度。王、侯是爵,丞相以下是官。事实上,太平天国的官阶区别并不分明。王虽为最高级官阶,但军师始终存在,为“朝纲之首领”,由王担任,地位却在王之上。
简介
前期
太平天国前期职官,大抵分为朝内、军中官和守土、乡官三个系统。朝内官以丞相为最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各有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共二十四人;以次检点三十六人,指挥七十二人,将军一百人。诸官均非实职。六官丞相或在京佐治天朝政务或率师出征和镇守要地,才获得相应的职权。军中官以总制最尊,次为监军,再次军帅,均每军一人。军帅辖师帅五人,旅帅二十五人,卒长一百二十五人,两司马五百人。平时军帅独负管理训练之责,战时由总制、监军实行统辖。丞、检、指、将奉命出征,则统率数军,总制以下均受调遣。直接管理地方行政的官员称守土官,有郡总制和县监军,由中央政府任命。县以下地方各级政权,比照军队组织设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伍长等,由乡民公举,称乡官。
主管各种事务的官员通称典官。其名目繁多,可分三类:第一类朝内典官,为天王侍从仪卫人员;第二类天朝典官,办理政府各项事务,如主管生活资料和军需物品的采办、生产与分配,或司理文书、医药等;第三类为军中典官。
各级职官的属官配置均有定制。
东、北、翼殿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和承宣、仆射、指使、参护、掌门、大旗手等侍从官及各典官。当东王杨秀清集中军政大权时,掌管全国政务的不是天朝六官丞相,而是东殿六部尚书。其每部十二人,组成了一个庞大的中央办事机构。侯、相以下也各有属官,其员额和级别依主官的官阶高低递降。此外还设立女官,比照男官,也有朝内、军中和恩赏、职同之分。
太平天国后期,官制更为繁杂。杨韦内讧,将士离心。不但石达开部官制多所更改,高级将领也有私设官爵擅授部下的。洪秀全为笼络人心,一再增官设爵,封赏渐趋浮滥。其间虽经洪仁玕整顿铨政,然而收效甚微。
后期
后期有朝官、属官之分。朝官包括列爵、诸将和丞相以下职官三个系列。列爵指王和六爵。天义、天安、天福、天燕、天豫、天侯六等爵制度,是在前期燕王、豫王贬革为顶天燕、护天豫和原置侯爵的基础上,再由义王、安王、福王的王号演变而来,大约形成于1858年。1859年4月洪仁玕封为精忠军师干王,随后陆续封了英、忠、赞、侍、辅、章六王和洪氏亲属诸王。至1861年《朝天朝主图》颁布时,连爵同王的驸马、西父在内共二十八个王。六爵既已封多,又在六爵之上、诸王之下,陆续增设了天将、朝将等,以为升迁地步。其与原有的主将、大佐将、正副总提,合为军中诸将。诸将与六爵两个系列互相交叉。这样,王、天将、朝将、主将、义、安、福、燕、豫、侯,成为后期官阶系统的主干。丞相以下职官为低级军官,与六爵的次等属官地位相当。总制、监军、军帅至两司马,一般只用来封赏乡官。朝内设掌率综理政事,分正、又正、副、又副。各掌率的官阶因其现任本职的高低而异。王、诸将和六爵的属官名目,已知有六十余种。主持日常工作与分司任事者,王之属官为同检和六部尚书,天将、朝将为总检和六政书,主将、义为经政司和六司员,安、福为军政司和六书,燕为军政司和六种,豫为议政司和总尹,侯为佥政司。此外,传达号令者有承宣、承委、奉宣、宣传、通传,侍从起居者有仆射、仆尉、侍官、仆官、仆伺、从伺、随伺,掌管文书者为簿书、文务、掌书之类,职司考绩者为司勋、理勋、稽勋等。
1862年以后,洪秀全为分散统兵诸王大权,扩大封王,高级官爵越来越多,属官级别越来越高,有关国号、荣号、勋衔、虚衔的规定也更加烦琐。册籍中见有三百九十三天将、一百七十八朝将、三百零八天安、一千四百六十七天福等名号。封王达二千七百余人之多,排衔不及者称为列王。列王封多,又有“■”(“小王”合文)之封。庞大的官僚队伍日趋腐化,军心民心愈益涣散,加速了太平天国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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