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清政府禁烟法规详细内容
鸦片泛滥导致的经济秩序混乱、经济活力萎缩、社会公德沦丧,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加剧。这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从18世纪末叶始,一直成为士大夫的议论中心。还在1826年时,江南的一些知识分子即预言:“十年之后,患必中于江、浙,恐前明倭祸,复见今日!”据包世臣报道,其时江淮间“见祸事将起,辄云要‘闹西洋’”。这反映中华民族与外国帝国主义的矛盾已在士大夫的时事评论中凸显出来。
鸦片的泛滥也引起最高统治者的忧虑。在他们看来,社会秩序的混乱、人心风俗的颓废、国计民生的凋敝都与鸦片有关,因此,从鸦片祸害社会凸显那天始,清政府就采取禁止的政策。
清政府在禁烟开始时是以正人心风俗为出发点的:
1729年的禁令宣布贩卖鸦片、开设烟馆有罪;
1780年重申严禁吸食、贩卖鸦片;
1796年明令禁止鸦片输入,停征鸦片关税;
1800年申令禁止内地种植罂粟;
1810年重申禁止吸食,并令力遏外商走私鸦片;
1813年制定处罚吸食鸦片者条例;
1814年令广东海口认真查禁鸦片走私;
1815年令查验外商船只,杜绝夹带鸦片;
1817年晓谕外商严禁携带鸦片来华。
从颁布禁烟令的频次看,清政府最高决策层的禁烟态度是积极而又坚决的,政策也是全面、配套的,尤其是认识到要禁绝鸦片,在“粤海各口,杜其来源”,“较之内地纷纷拿查,实为事半功倍”。这是符合实际的。然而由于执行法令的各级官吏本身已极腐化,而外国烟贩又通过贿赂等手段收买守关把口官员,这就使得这些法令始终停留在文字上。
海口的输入禁止不了,内地的贩运当然无从遏止。外国私贩公然在广州海关大门口出售毒品,满洲大小贵族则夹带烟土进京以图“销卖获利”。在这种背景下,偷运进口的鸦片数量不断增加,鸦片祸害的地域不断扩大,受害的社会群体也不断增多。据时人云:“农之食烟者十之二,工之食烟者十之三,贾之食烟者十之六,兵之食烟者十之八,士之食烟者十之五;上至督抚仆隶之私,下及州县舆台之贱,其食烟者又十之八九。”据估计,19世纪20~30年代,受鸦片毒害人数在200万以上,相当于全国人口的1/16。
人心风俗未正,从19世纪20年代起又凸显了鸦片泛滥导致白银大量外流,国内出现银荒的问题。1820年登基的道光帝为禁而不止的鸦片震怒了,他上台后采取了比他的父亲嘉庆帝更加严厉的禁烟办法:
1821年诏令行商严查外船夹带鸦片,负责具结;
1822年严禁海口守巡员弁卖放鸦片和偷漏银两;
1823年重申各项禁令,制定官员将弁失察鸦片治罪条例;
1829年颁布《查禁官银出洋及私货入口章程》,令广东海口认真查禁私运烟银。
1830年批准查禁鸦片分销章程,重申禁止内地种植罂粟的命令;
1831年批准加重买食、贩卖鸦片治罪条例;
1832年重申查禁洋面私卖鸦片、快艇走私令;
1834年令广东水师驱逐洋面鸦片趸船。
道光皇帝禁烟决心无疑要比嘉庆帝大,因此在打击鸦片走私、贩卖、种植等方面的力度也远比嘉庆大,为解决鸦片问题而制定的各种规条也远比前朝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道光帝的禁烟重点已不是为了正人心风俗,而是为了杜绝漏银,所关注的是国计民生。
然而,道光帝的禁烟成效并不比嘉庆帝好多少。在他的指挥下,两广总督阮元把原集结在澳门的鸦片走私贩驱逐到伶仃岛,确为中外鸦片烟贩造成了经营和生活上的不便;恢复保甲制度和奖励告密,确使瘾君子和烟贩子不敢过分张扬。但这些并没有遏制住鸦片输入数量激增的势头。相反,道光登基后的十几年乃是鸦片走私空前猖獗的年代。总之,一切法令在腐朽无耻的统治阶级和卑鄙狡诈的中外烟贩面前完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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