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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九门提督什么官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8:45:01

清人李雨堂小说《万花楼演义》(又名《狄青初传》),写北宋名将狄青征西,单刀独骑,至番寨前喝阵:“吾乃大宋天子驾前,官居九门提督,狄青是也!”

九门提督是个啥官儿?老舍在小说《新时代的旧悲剧》里说:“公安局长差不多就是原先的九门提督正堂。”

但上举小说的说法并不能引为“正史”:首先,九门提督与公安局长虽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前者的职权与地位远较后者为大;其次,宋将狄青从未“官居九门提督”,因为此官是明朝才有的。

但人们对明朝的九门提督所知甚寥,目前还没有一篇专文介绍,即便是《大明会典》、《明史》中亦无只言片语。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九门提督是“太监”

明代的九门提督,完整的称呼应该是“提督九门内官”。内官监门,是明太祖朱元璋时的定制。

早在吴元年(1367年)九月,时为吴王的朱元璋首次颁定内府官制,即专门设置由宦官充任的“皇门官”,把守皇城诸门。其中,皇门使、副分别为正、从五品,后改称门正、门副,品秩也提高到正、从四品,与外官之知府相当。

随着皇城、宫城建设粗备,洪武二年(1369年)大置门官: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奉天门、左右顺门、左右红门、皇宫门、坤宁门、宫左门、宫右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以后,皇城内各门所设门官,均称某门正、副(如午门正、午门副;东长安门门正、副等),各有定秩,并给印。洪武四年,正、副门官定制为正、从六品。

任阉宦以内职,使其看守皇城宫苑之门,还算是“服役于左右”。但不久宦官即奉命守京城之门,开始“干预外事”了。永乐初年,内官、内使“守某门”或“某门管事”的记载已不鲜见。如《明太宗实录》卷99,永乐七年(1409年)十二月戊申条载:

是日,守京城门内使言城门郎擅离所守,纵酒废事。城门郎亦言尝以母病白内使暂归即来,未尝擅离,盖尝以事忤内使,故挟私诬构。

可见京城(时为南京)各门既设武职城门郎,又参用内官、内使管事。守门宦官有监察外官的义务,其职责包括讥察门禁、关防出入,还会同户部、科道等官监督京师门税。

宦官守京城之门与以其“本官”(门正、副)看守皇城、宫城各门不同,它是由宦官充任的一种差遣,本为一时之用,久竟渐成定制。所以京城各门宦官都用某监太监、少监、监丞、奉御等本衔(通称内官、内使)管事——如“正阳门管事御马监太监”(见永定门外海慧寺后出土《李□□墓碑》,此碑拓片及下引碑拓皆藏国家图书馆)——而不存在京城某门门正、副这样的官职。

内官、内使在京城各门监督、管事,都是“祖制”之外的添设,是宦权扩张的一种表现——而最重要的,便是“提督九门内官”的设立。

九门提督的创设时间,万历时人已称“不知起自何年”。今可考的最早的九门提督是成化中的内官监太监陈良,其墓志《明故内官监太监陈公(良)墓志铭》载:甲午(成化十年,1474年)六月,命公领玺书,提督都城九门暨皇城四门。

此事不见于《明宪宗实录》,但《实录》在当年八月,有“命提督九门内官巡视城池,且榜禁沿河居民毋得秽污,从襄城侯李瑾言也”的纪事。这位“提督九门内官”应该就是陈良。

陈良历经成化、弘治两朝,直到正德元年(1506年)才以“老疾疏求退”,在提督任上长达33年。以此判断,九门提督之设,很可能正是自陈良始,而时间在成化十年的六月。

再观陈良墓志,九门提督从其初设,所督就不止九门(正阳门、崇文门、朝阳门、东直门、安定门、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宣武门),而是包括皇城四门(承天门、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在内的十三门。

嘉靖晚年外城建成后,又兼督“永定等七门”(永定门、左安门、右安门、广渠门、广安门、东便门、西便门),九门提督的正式职衔是“提督正阳等九门、永定等七门及皇城四门,巡城点军”,省称“提督九门”,也称为“提督正阳九门”、“九门太监”等。此时的“九门提督”,实际督领着北京“里九外七皇城四”,共二十门。

九门提督所守何职?

“提督”,就其本义,原是一种寄权的加衔,本质上是临时差遣,官不常设,事毕即还。但后来差出者渐多,形成连续,就固定化与职官化了,如文臣之提督军务、盐课、学政,内臣之提督东厂、鞍辔局、仓场等皆是。

九门提督奉敕谕行事(如万历四十三年六月,命管文书内官监太监冉登提督九门,《神宗实录》载明“写敕与之”。只有奉敕行事,方得称为钦差),职权是很重的。总的来说,它以“门责”为中心,包括两大职权:

一为巡城。

《宪宗实录》载成化十年八月,“命提督九门内官巡视城池,且榜禁沿河居民毋得秽污”。据此推之,九门提督初设只督理各门,间月之后才加进巡视城池的职责,巡视范围包括护城河沿岸,城垣以及桥梁。如天启六年(1626年)夏,因天雨连绵,“都城及桥梁坍塌”。此事即由提督九门太监金良辅奏报,奉旨也著其“分工修理,勒限报完”。

一为“点军”(也作监军、阅军)。

“皇城四门以拱护宸居,京城九门以讥察奸宄”,门责重大。十六门共设官兵6863名(九门3759名,七门3104名),分两班上值,每门200余名。而“祖宗额设(皇城)四门守卫之军”更多达八千有奇。二十门守视军士总计约为15000员名。

门军起初总隶于后军都督府与兵部,自添设内臣提督后,“点军”便入其职掌。九门提督太监除了平日督率官兵稽查门禁、关防出入,朝廷每有大事,亦率之护卫。皇帝祭天前后,九门提督就负责率领“各门内外官军”清道,保障京城道途及各门安全。陈良墓志载:孝宗每有事南郊,公奖率军士昼夜巡逻,禁令斩斩。弘治癸丑(六年),大礼成后,诏以公有保障功,赐蟒衣玉带,时论荣之。

九门提督内官“点军”,是明代宦官干预军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同宦官在京营坐营、监枪一样,直接蠹坏着明朝的兵政,最大的弊害便是“妨占军士”。

九门提督与各门内官都能合法地占役一定数量的兵士,称为“军伴”(相当于亲兵)。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定“提督等官军伴,准照先年钦定每门三名,守门内官每员军伴二名”。通计之,仅九门提督为朝廷认可的役使军人之数即达48名。二十门守门内官,其员数颇滥,役军就更多了,而溢出定额之外的私役则不啻倍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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