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第一个租界在哪里
中国的第一个租界的出现和《南京条约》的签订有关。1842年中英战争中国战败,被迫签订《南京条约》,《南京条约》一共有13款,内容很多,其中有一条就是清廷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作为通商口岸,并且准许英国商人和家属在这些城市自由居住。
根据《南京条约》的规定,英国驻上海的第一任领事巴富尔来到了上海,成立了英国领事馆,并且胁迫当时的上海道台宫慕火通过了《上海租地章程》,把洋泾浜以北,李家庄以南约55万平方米的地方划给了英国人作为居留地,这也是各国列强在中国内地占有的第一个租界。
英国之后各国列强相继在中国领土上圈占土地,成立租界,如1849年上海法租界成立,1848年美国又在上海开辟租界,1863年英租界和美租界合并成立公共租界。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再次战败,英国趁机迫使清廷同意在其他通商口岸照搬上海的租界制度。
列强在天津开辟租界的较多,有英租界、法租界、美租界、德租界、日租界、俄租界、比租界、意租界、奥租界。除上海和天津之外,在汉口、广州、厦门、镇江、九江、杭州、苏州、重庆等地还存在有面积稍小的各国租界。
租界也号称“国中之国”,这是因为租界的领土主权虽然仍然属于中国,但是既没有行政权、驻兵权也没有司法权,租界完全处于外国人的统治之下。
我们以上海租界为例,1854年,英、法、美三国驻沪领事趁着小刀会起义的时机,强行通过新的《土地章程》。根据这个新的《土地章程》,列强获得了租界内有关税收、交通、警察等一切市政权力,并且还成立了管理各种事务的行政委员会,这也是后来为人们所孰知的工部局。
随后,租界内又成立了会审公廨,1869年会审公廨享有处理外国人以及居住在租界内中国人之间民事纠纷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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