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国家联盟的介绍
为了促进成员国间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促进阿拉伯国家的整体利益,推动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司法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阿拉伯地区的几个国家成立了阿拉伯国家联盟。
阿拉伯国家联盟会议为加强阿拉伯国家联合与合作,1944年9月,在埃及政府的倡议下,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埃及亚历山大举行会议,拟定了《亚历山大议定书》,决定成立该组织。
1945年3月22日,埃及、黎巴嫩、沙特阿拉伯、叙利亚、伊拉克、约旦和阿拉伯也门共和国7国代表在开罗举行会议,签订了《阿拉伯联盟宪章》,联盟正式成立。
埃及的成员国资格于1979年3月被中止,1988年恢复。至1983年,成员除上述6国外,还有阿尔及利亚、巴林、科威特、利比亚、摩洛哥、卡塔尔、苏丹、突尼斯、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索马里、毛里塔尼亚、吉布提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共21国。
也门共和国(阿拉伯语:الجمهوريةاليمنية,英语:Yemen Republic),位于阿拉伯半岛西南端,与沙特、阿曼相邻,濒红海、亚丁湾和阿拉伯海。1990年5月由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北也门)和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南也门)合并组成。
也门拥有3000多年文字记载的历史,是阿拉伯世界古代文明摇篮之一。
也门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粮食不能自给,约1/2依靠进口。在夏季有着沙漠中常见的沙尘暴,而因过度放牧,沙漠化日渐严重。
该国的棉花质量良好,每年有大量出口,咖啡种植面积也很大,占重要地位。近年,政府致力于减少预算赤字和政府开支,努力控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
宪章规定,联盟的宗旨是:致力于促使成员国之间建立密切的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邮电通讯、文化、国籍、社会事务和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
宪章强调,成员国互相尊重国家的政治制度,成员国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对其他成员国无约束力。
该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由成员国首脑或全权代表参加,讨论联盟的重大问题,并可应成员国要求召开紧急首脑会议。
1978年以来首脑会议每年11月举行。从1964年以来共举行过16次首脑会议和3次紧急首脑会议。
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每年3月和10月举行例会。例会由成员国轮流主持。经协商一致的决议对所有成员国均有约束力。
理事会下设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文化、新闻、人权、财政、妇女、交通、卫生、石油等14个专门机构。设有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日常事务。
1989年3月阿盟理事会选举突尼斯的谢德利·凯勒比续任秘书长。
从属于联盟的还有下述专门组织:联合防御理事会、经社理事会、阿拉伯经济统一理事会、阿拉伯教育、文化和科学组织、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阿拉伯新闻部长理事会、阿拉伯劳工组织等。
联盟总部原设在开罗,1979年3月总部迁到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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