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的出场
鸳鸯版画
若为自由故——鸳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为了自由可以舍弃爱情,舍弃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个不自由者的刚烈与悲哀。比如那些生来就没有自由的人。莫说人生无命无运,红楼梦中就勾勒了一批未曾面世就已注定为奴的:“家生子儿”,鸳鸯就是其中之一。唯其如此,她忠诚的奴性才会平实自然,不温不火。
也唯其如此,她刚烈的反叛才更挺拔突兀,可歌可泣。鸳鸯自小服侍贾母,因聪慧贤淑深博她的喜爱,以至于众人都说贾母连吃饭都离不了她,这种尽善尽美的评价,纵观荣宁二府怕是无人比肩了。贾母自己眼中的鸳鸯更是:虽年长,幸心细;能知意,且稳重;既守份,又擅言。给个珍珠人也不能换。
鸳鸯引起我注意的时候,已经到第88回,她去给惜春送行,惜春笑问道:“你写不写?”鸳鸯道:“姑娘又说笑话了。那几年还好,这三四年来姑娘见我还拿了拿笔儿么。”……惜春道:“这样说来,老太太做了观音,你就是龙女了。”鸳鸯道:“那里跟得上这个分儿。却是除了老太太,别的也服侍不来,不晓得前世什么缘分儿。”先是我惊异于鸳鸯是识文擅字的,这在丫环群中绝对是鲜见的,何况她还是个生来就要学着怎么服侍主子的家生女儿。随后我更惊异于她口中的缘分。她说的那么淡然,毫不矫情。
全然不是一个奴才的口吻,倒像是朋友间的真心告白。再想起她那些启唇即来的酒令更让我三度结舌。酒令是活跃宴席气氛的催化剂,分雅令和通令两类。雅令须引经据典,分韵联吟;通令要杯温思成,即席应对。无几分文采和敏捷是万万不能的。贾母欢饮必要行令,行令鸳鸯必主。这样一个丫头教我如何不要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她。
出场
鸳鸯的出场并无让人惊艳之处,却是温柔气息扑面而来。“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绸汗巾儿”丫头的一般装束,略显露了她的平实,没有对她长相的描述,只有肤白体香,惹得宝玉腻在她身上要嘴上的胭脂吃,鸳鸯不得不叫袭人来解围。
为着鸳鸯的没有动气,这一节成为很多人断定她恋上宝玉的无稽之谈,再加上抗婚之后她保持着与宝玉之间的不语,更使这些人坚信着这一荒唐的论点。其实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中间是多大的一个误会:首先鸳鸯本身的年龄远大于宝玉,而宝玉自小在贾母身边长大,自然与鸳鸯非常稔熟,连深恶宝玉的赵姨娘都得承认他长的“得人意儿”,也就难怪这些大的丫环姐姐们宠爱着他了。是的,这里鸳鸯对宝玉的态度实有溺爱的成分。其次,众所周知宝玉打小就爱和女孩子厮混且有个爱红的毛病,他这种涎皮赖脸的样子是大家看惯了的,所以鸳鸯才未当回事情去发作,而只是喊袭人来劝。
鸳鸯的话语中也表明她是认同袭人要跟宝玉一辈子的,所以要说她对宝玉有什么想法实在是不通。而之后她终日哑对宝玉,不过是少女的一种负气之举,兼带着对宝玉的失望。毕竟她自幼视为姐妹的金钏之死,宝玉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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