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年01月27日:岳飞遇害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
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编纂的《金佗稡编》也没有记录。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修的《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
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精忠旗传奇》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刺字版本不一,流传最广的则是“精忠报国”。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精忠报国”四字是混淆了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四字而产生。
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说“尽忠报国”四字是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但《宗谱》晚出,此事的真实性仍有待考证。“岳母刺字”的演义故事则最早见于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说岳》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传诵不绝,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主要作品
岳飞遇害之后,大量的遗文、存稿被当时掌握史馆大权的秦桧、秦熺父子销毁,失落无传。除奏议、公牍之外,经过岳霖、岳珂父子搜集,收录进《金佗稡编·鄂王家集》的岳飞诗文有律诗《题翠岩寺》《寄浮图慧海》,词《小重山·昨夜寒蛩不住鸣》,题记《五岳祠盟记》《广德军金沙寺壁题记》《东松寺题记》《永州祁阳县大营驿题记》。宋·赵与时《宾退录》还收有岳飞绝句《题青泥市寺壁》。《满江红·怒发冲冠》一词在南宋晚期的《藏一话腴》、《鹤林玉露》中都有记载,此词从明代开始被广泛传诵。此外流传下来的岳飞诗词还有《满江红·登黄鹤楼有感》《池州翠微亭》《过张溪赠张完》《题雩都华严寺》《宝刀歌书赠吴将军南行》《题骤马冈》《题鄱阳龙居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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