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0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日
奥林匹克日由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于1948年设立,旨在纪念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索邦诞生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日的宗旨是鼓励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性别、年龄或体育技能的高低,都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
发展历史
1894年6月23日,国际奥委会在巴黎正式成立,为了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日,经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赞同,把这一日称为“奥林匹克日”或运动日。
国际奥委会从1894年起将每年的6月23日定为国际奥林匹克日。当年6月23日举行了首次奥林匹克日活动,参加的国家有葡萄牙、希腊、奥地利、加拿大、瑞士、英国、乌拉圭、委内瑞拉和比利时。此后,在每年的6月17日至24日之间,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都要组织各种庆祝活动。现在世界上参加此项活动的国家、地区已由首届的9个增至100多个,参加者十分踊跃,表达了人们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崇尚!经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赞同,把这一日称为“奥林匹克日”或“运动日”。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不分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意识形态、语言文化,全世界人民相聚在五环旗下,以团结、和平与友谊为宗旨进行公平竞技,具有国际性的特点。
组织机构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这个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无怪乎有人将洛桑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理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
《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的国际奥委会,为之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
活动内容
世界各地
过去20年中,世界各地举行的“奥林匹克日长跑”已成为国际奥林匹克日的重要活动。1987年首届纪念日时仅有45个国家奥委会参与其中,当前参与这一活动的国家奥委会已接近200个,而且,许多非洲国家的奥委会也参与其中,这充分证明了此项活动的全球吸引力。
奥林匹克日长跑活动的成功举办得益于麦当劳公司的大力支持,该公司于2003年成为此项活动的全球合作伙伴。
教育活动
各国奥委会围绕“提高”、“学习”和“发现”三大纲领,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文化和教育活动。部分国家甚至将这一活动列入学校课程,许多国家奥委会还将音乐会和展览等形式引入纪念日的庆祝活动当中。各国奥委会近期举办的活动包括:青少年与顶级运动员的见面交流会、设立新网站,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等内容。
纪念宗旨
纪念日的宗旨是鼓励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性别、年龄或体育技能的高低,都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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