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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7月10日:猿猴诉讼案

编辑:天下发布时间:2022-02-04 02:52:52

1925年7月10日,在号称最发达的美国,竟然发生了一场举世瞩目的“猿猴诉讼案”。达尔文在其科学巨著《物种起源》中,用进化论推翻了“神创论”,完成了人类认识自然界的一次飞跃。然而,在《物种起源》问世的第66年,达尔文逝世后的第43年,在号称最发达的美国,竟然发生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猿猴诉讼案”。

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社会兴起了一场由民主党政客布赖恩领导的反进化论运动,这股潮流对美国政治产生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乃至1923年佛罗里达州议会通过决议,声称“达尔文主义、无神论和不可知论”不应在该州公立学校作为真理进行讲授。1925年田纳西州的法令更明确宣布:本州的一切大学,师范学校和其他各级公立学校,它们的任何教师如果讲授了任何否认上帝创造了人的圣经学说的异端,都将作为违法论罪。

随着这股潮流的泛滥,1925年5月7日,布赖恩在田纳西州戴顿镇地方政府向法院起诉,指控当地年轻的生物教员斯科普斯在课堂上讲授进化论,违反该州法律。控告书上这样写道:“要是人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那么上帝干什么去了呢?”戴顿镇法院决定在7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

这一案件惊动了整个美国。开庭的这一天,以哈佛大学科特莱·马瑟教授为首的许多有声望的教授,科学家,都到庭就坐,准备为被告辩护。100多名记者蜂拥而至,现场采访报导。戴顿镇附近山区原教旨派的信徒则赶来为布赖恩助威。人口仅1500人的小镇顿时沸腾了起来。

原告的主要律师就是大腹便便、反进化论运动的领袖布赖恩。他能言善辩,曾3次被民主党推选为总统候选人,且有其子田纳西州首席检查官汤姆·斯蒂瓦特作助手。被告的辩护人是著名的刑事律师克拉伦斯·达洛、风度翩翩富有魅力的达特莱·菲尔德·麦洛、以及具有学者气质,对法律造诣非浅的阿瑟·加菲尔德·海斯。双方的阵容令人咋舌,可陪审团却相形见绌了。12位陪审员中,有3位除读过《圣经》之外,什么书也未读过;有一位竟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

主审法官约翰·洛尔斯顿特邀了当地一位牧师为开庭祈祷。接着审判开始,在对法律程序进行初步交锋以后,达洛起身作了开场白:“我亲爱的朋友首席检查官先生说,约翰·斯科普斯自己该明白,他为何到此受审,我也清楚他为何而来。他来此受审只是因为别人的愚昧与顽固猖獗,并已彼此汇合成一股恶流。”随后,达洛发出了警告:“今天是教员受审,明天可能是哪一家杂志、哪一家报纸的编辑或哪本书的作者。

不久,这将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对立,直到把我们倒退到那个‘辉煌’的16世纪才肯罢休。到那时,任何敢于给人类带来智慧、启蒙和文化的人,都将遭到顽固分子的火烧。”然而,这掷地有声的警告,无法阻止审判的继续进行。

第二天,起诉开始,法庭传证人到庭。斯科普斯的两个学生胆怯地作证:斯科普斯曾教过他们进化论。但又补充说,他们没有受到毒害。

证毕,布赖恩自忖争端已清楚了,站起来直着嗓门向陪审团喊道:“基督教徒认为上帝创造人,而进化论则确信人是从原生物演变进化而来的。”他一手挥舞着生物教科书,气壮如牛地谴责那些到戴顿来为被告辩护的科学家们:“《圣经》是决不会被那些千里迢迢而来的专家们赶出法庭的。他们妄想把人类祖先来自丛林的进化论,与上帝按其旨意创造人并安排于地球之上的理论,相互混淆,相提并论。”

话毕,他昂起头,两眼闪闪发光,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听众席上确也爆发出一阵掌声,高喊“阿门”。

此时,麦洛拍案而起,反唇相讥:“恐怕布莱恩先生还不算是唯一的《圣经》护卫者。在这个国家里,有许多人将他们的一切都奉献给了上帝和宗教;而布赖恩先生则以旺盛的精力、极大的热情,将自己大部分时间投入了忙碌的政治。”麦洛提高了嗓门,继续说道:“跟真理是无法决斗的,真理战无不胜。这一点我们不必担心。真理不需要什么布赖恩先生,真理是持久的、永恒的,它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支持。”

麦洛讲完后,法庭里出现了片刻的静寂。接着迸发出暴风雨般的掌声,大大压过了先前对布赖恩的掌声。尽管麦洛在舌战中获胜,但法庭不再允许科学家们为被告辩护,宣布休庭。

由于天气闷热,古老而又窄小的法庭容纳不了众多的听众,再次开庭后,审判移至室外一棵大枫树下进行。两千多观众有的坐在木橙上,有的蹲在草地上,有的干脆爬到汽车顶篷上,还有的从四面建筑物的窗口探头观望。

审判开始后,起诉方借助《圣经》向进化论发起进攻。达洛巧妙地向布赖恩反击:“众所周知,布赖恩先生可算是研究《圣经》的专家。作为《圣经》学术研究界的权威,他己名扬于世。”达洛的奉承话使法官愕然不解,使布赖恩也感到盲然。只听达洛话锋一转,选读了《创世纪》中的一段:“上帝在第一天,创造了早晨和夜晚。请问布莱恩先生是否相信太阳是在第四天创造出来的?”布赖恩的回答是:深信不疑。达洛追问道:“那么,没有太阳,怎么会有早晨和夜晚的呢?”

布赖恩不停地擦着秃脑瓜上的汗珠,无言以对。人群里传出一阵阵吃吃笑声,就连那些虔诚的基督徒也抿嘴暗笑。达洛扫视了四周,步步紧逼,他问布赖恩是否相信夏娃的故事,布莱恩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上帝为了惩罚蛇,从那以后让蛇用腹部爬行,你相信吗?”

“当然”回答又是肯定的。

“那么,你知道在这以前,蛇是怎样行走的呢?”

听众哄堂大笑。布赖恩脸色铁青,恼羞成怒,高声叫道:“尊敬的法官阁下,我愿意立刻回答达洛先生所有的问题,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位基督的叛逆正在利用田纳西州法庭,对上帝进行无耻的诽谤。”

“我抗议!”达洛喊道:“对于你的这种蠢见,只要稍有理智的基督教徒,是绝对不会轻信的。”

法官敲起了警堂木,以平息这一阵喧闹声。接着宣布休庭,第二天继续开庭。

次日中午,轮到陪审团判决了。陪审员们聚集在草坪一角,悄悄地商量了9分钟。法官宣布判决:被告斯科普斯处以100美元罚款,并偿付全部审判费用。

美国南部的一些报刊,大声欢呼布赖恩的“胜利”,可惜,布赖恩本人却痛苦不堪,心力憔悴,于宣判后的第二天就在这个小镇上一命呜呼,见他的上帝去了。

这就是在美国科学史和法学史上一个经典的诉讼案——“猿猴诉讼案”。

具体事件:

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到1900年,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地球已经存在了千百万年。

但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城市化的急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欧洲和北美的社会结构,美国一些人便把世风日下归咎于“没有神的进化论”。

1925年3月23日美国田纳西州颁布法令,禁止在课堂上讲授“人是从低等动物进化来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唆使田纳西州的物理教师斯科普斯很快以身试法,制造了轰动整个美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性事件——“猿猴诉讼案”。

案件被蓄谋制造

1924年底,田纳西州立法会正就众议员巴特勒提案———要求学校“不得讲授任何否认人是神创的《圣经》教义,传授人是由一类较为低等的动物演化而来的说法即为非法”进行辩论时,美国国务卿布赖恩在田纳西州州府作题为“《圣经》是真的吗”的演讲,数百份演讲稿被分两批送到田纳西州立法委员包括巴特勒的手中,最终促成了巴特勒提案在次年3月23日通过。公法规定违犯者即被视为轻罪人,并处以100-500美元的罚金。

当时田纳西州的代顿市经济低迷,年轻人拉斐耶认为某种公共广告效应可以引起投资者的注意。1925年5月4日他在《查塔奴加每日时报》上读到一篇文章,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寻求一位甘愿在法庭上验证这条法律的田纳西教师。“我们的律师认为,能够在保证其不丢掉饭碗的前提下,安排一次善意的法庭试验。”

当天,拉斐耶即找到瑞勒县联校董事会,翌日,“代顿公共广告效应委员会”成立,斯科普斯就被说服作为一帖救急用的“催化剂”。他是一名足球、篮球和棒球教练,也教过数学、物理和化学。斯科普斯本人说:“我不能肯定我教过进化论。”

委员会让斯科普斯向几个学生证人“讲授”,以便他们能够“确切地”指证老师讲授了进化论。接着,签发了逮捕证,叫来了媒体如《查塔奴加新闻》,通知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田纳西大学法律学校校长内尔博士做了斯科普斯的全权辩护人。一起举世闻名的进化论审判案就此拉开了序幕。

国务卿掉到“陷阱”里

1925年5月13日国务卿布赖恩发表声明,表示情愿不要报酬也要参加这起庭审。

1925年7月2日,被告方在纽约制定了相关的战略,牺牲掉斯科普斯被判无罪的机会,以求上诉到高一级法院甚至直到联邦最高法院,希望这条“猴子法令”会被宣布为违背宪法。被告的首席律师是内尔博士、助辩律师为达罗等人;原告代表是田纳西司法部长史得沃特,助辩律师为布赖恩及其子小布赖恩等。法官是劳斯顿,一位虔诚的浸礼教徒。参加庭审的这些主要人物,具有非凡的名人广告效应。

为使整个世界的注意力聚集在进化论上,斯科普斯审判案提醒人们,进化论是将人与猴子联系在一起的理论。

1925年7月20日下午,绝大多数记者因受不了酷热、专家证词的枯燥以及似乎不再有新闻亮点的暗淡前景,打道回府,从而错过了庭审的转折和高潮——布赖恩同意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斯科普斯本人则撰写一些最新的新闻故事,填补那些缺席记者留下的栏目空缺。

目的是羞辱国务卿而不是打赢官司

布赖恩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德国进化论教育的一大直接恶果,而美国道德伦理水准的普遍衰败也归因于进化论的讲授。关于进化论本身,布赖恩也提出了质疑。他准备了一份长篇演说,意在对进化论的真实性和充分性进行详细的质疑,但被达罗和法官劳斯顿制止了。

传唤对方律师作证严重不合规矩,所以传唤“布赖恩出庭作证”这一计谋,耗费了被告方数天的时间。达罗的目的在于愚弄甚至羞辱布赖恩,而不是替斯科普斯辩护或者寻求真理。

在庭审期间斯科普斯是有机会免于定罪和刑事审判的。但达罗说:“为节省时间,就请法庭让陪审团给斯科普斯定罪吧。”达罗的动议为该案上诉到高一级法院打开了大门。1927年1月15日,田纳西高等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即认定巴特勒法案是合宪法的,斯科普斯有罪。

之后,废除路易斯安娜州的反进化论法律也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全美7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17个州的科学院和其他7个科学专业团体联合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递交了请愿书,认为所谓的“创世科学”只不过是经过伪装的宗教。1987年6月,联邦最高法院以7票对2票判处路易斯安娜州的“平衡法案”非法,废除了最后一个反进化论法律

宣判后达罗宣称:“我们在此尽了自己的全力,来击退一种正在滋生蔓延于近代世界的浊流,即以宗教信条来验证科学上的每一个事实。”而斯科普斯则强调判其有罪是不公正的,他将秉承学术自由的理念一如既往地去抗争到底。媒体则认为,被告虽然败诉,但进化论却获得普及,斯科普斯审判案是达尔文主义大获全胜的一大经典案例。

但进化论的教学水平实际上是下降了。直到1967-1970年间,反进化论法才在田纳西、阿肯色和密西西比三州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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