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4月30日:美国第一任总统产生
美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POTUS)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三军统帅,有时被称为Mr.President、The Honorable以及Excellency。
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后则于1月20日卸职。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被选为总统多于1次。
美国总统被称为“总统先生”,妻子被称为“第一夫人”,家庭被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两百多年以来,前43任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苏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2人),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影响力极大,不仅影响国内,更是影响世界其它国家。美国总统有着很大的实权,以行政权、军权为权力中心,总统也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美国总统官邸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被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被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美国总统乘坐的坐骑,历来被称作“美国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参见: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现任总统(第45任)唐纳德·特朗普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宣誓就任美国总统。
职位概述
行政职权
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美国总统的职权依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立法权限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司法权限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军事权限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外交权限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薪金待遇
从美国开国到格兰特任总统(不包括华盛顿在内),也就是美国的前17任总统,拿的薪金都是2.5万美元,这一水平维持了84年。从1873年格兰特将军第一任总统任期快完时起,美国总统的薪金提高到5万美元。1909年,国会通过决议,把总统薪金又提高到了7.5万美元,40年后又调整为10万美元。1969年尼克松当政后,国会一下子把总统薪金加倍,达到了20万美元。按照克林顿总统时期通过的法案,从第43任总统小布什开始,总统年薪为40万美元,这是美国总统的第5次涨工资。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总统没有杂费可以支配,很多事情得自己掏腰包。从1906年开始,国会通过了一个给行政大员拨旅行费的决议,按决议,总统每年可得到2.5万美元的杂用。1948年杜鲁门做总统时,旅行费已增加到每年4万美元。到克林顿时,杂用几乎与工资相差无几了。
从1958年起,国会才答应为总统支付退休金,先是定为每年2.5万美元,后来加至6.6万美元,到1980年则再次增加为6.963万美元。而且从1970年起,卸任总统每年还可以支配不超过9.6万美元的办公室津贴。
办公官邸
美国总统官邸是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白宫。白宫北接拉斐特广场,南邻爱丽普斯公园,与高耸的华盛顿纪念碑相望,是一座白色的二层楼房。
乔治·华盛顿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美国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首任总统,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华盛顿出身于弗吉尼亚的一个富有家庭,早年当过测量员,后曾加入英军参与法国印第安人战争,1759-1774年为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1775年至1783年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的总司令。1787年主持制宪会议,制定《美国宪法》以取代《邦联条例》。
1789年,当选美国总统,1793年赢得连任,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他在两届的任期中多有创举,任期结束后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第三个任期,1799年12月14日在弗农山庄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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