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基本在哪里做官
蔡襄是兴化军仙游县唐安乡连江里(今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人,在做官后也多在福建一带任职,为当地做了不少贡献。
蔡襄为官正直,所到之处皆有政绩。在福州时,去民间蛊害;在泉州时,与卢锡共同主持建造洛阳桥;在建州时,倡植福州至漳州七百里驿道松,主持制作北苑贡茶“小龙团”。
蔡襄是庆历新政骨干分子,宋仁宗对他十分信任。他离开东京的原因,《宋史》写的很清楚,是因为母亲年纪大了,所以想回福建做官,知福州。后来,宋仁宗让他出任福建转运使,把整个福建交给他去治理。
《宋史》列举了两件事,一是复五塘溉民田,二是奏减五代时丁口税之半,分别属于庆历新政十大政治纲领六、九两条。这是庆历七年出任转运使以后做的事。
在庆历新政以前,莆田县农田水利建设不仅得不到重视,而且连已有的陂塘都遭到破坏。例如胜寿塘,是唐太宗贞观五年(631年)建造的,有好几百年经济效益,但是到宋初时却被废之为田。
州县面对民生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民的利益,结果导致许多人家背乡离井,逃移他乡。直至庆历三年秋旱,官府才“放产税例及九分”。
有比较才能鉴别。蔡襄说:“窃缘旧作陂塘,灌田一千余顷,济活八千余家。及决塘为田以来,收得塘内田一百余顷,丰赡官势户三十余家,又年年雨水不充,放却赋税至多。”
在这里,8000多户和30多户,孰轻孰重,也就清楚了。所以,通过比较之后,他说:“若以民间利害,即贫困却八千余家,止丰赡得官户三十余家;若以官中租赋,即每年蠲放千顷租赋,只得百顷租赋,其为利害公私灼然。”
庆历四年(1044年),调知福州。庆历六年(1046年)秋,改任福建路转运使。蔡襄在福州时,见百姓患病不就医而向巫觋求拜,多为蛊毒所害,撰《圣惠方后序》,刊刻于碑,劝病者就医治疗,并采取措施,取缔巫觋,“禁绝甚严,凡破数百家,自后稍息。”
蔡襄还撰《福州五戒文》,以戒除陋俗。蔡襄倡议官吏,发动百姓,从福州大义至泉州、漳州七百余里的大道两旁栽植松树,荫庇大道,故民谣歌颂道:“夹道松,夹道松,问谁栽之,我蔡公;行人六月不知暑,千古万古摇清风”。
庆历八年(1048年),蔡襄因父亲去世而离职。嘉祐元年(1056年),蔡襄再知福州。在任上劝学兴善,传播医治蛊毒的药方,教育民众遵法为善,改变陋习,监督官吏深得民心。
宋仁宗至和、嘉祐(1054年-1063年)年间,蔡襄两次知泉州,第一次自至和三年二月至嘉祐元年六月,第二次自嘉祐二年七月至嘉祐五年秋。蔡襄在泉州任上,首先整顿吏治。当时晋江县令章拱之贪赃枉法,蔡襄奏疏弹劾,把他革职为民。
后朝廷发现这是冤案,蔡襄因而被贬。他又修建沿海州县城池,加强军事防备,教习舟船熟记水势,防备海寇。泉州城东郊有洛阳江,下游出海口江面宽五里,有渡口名万安渡。“每风潮交作,数日不可渡”,“沉舟被溺,死者无算”。并奏请减免漳、泉、兴三州身丁钱一半,大大减轻民众负担。
蔡襄知泉州时期,连年发生旱灾,他调动民力,加强水源管理,制定《龟湖塘规》,制止用水纠纷。他任转运使期间又在郡南小乌石山访得一泉,通知泉州地方官好好管理,供民众饮用和灌田。治平(1064年-1067年)年间,晋江县令王克俊在摩崖刻“蔡公泉”三字以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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