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是什么人
程颢(1032年2月28日—1085年7月9日),字伯淳,号明道,世称“明道先生”。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理学的奠基者,“洛学”代表人物。
简介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等职。
政治上,反对王安石新政,在学术上,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未行而病逝,享年五十四岁。
程颢和弟弟程颐,世称“二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其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所亲撰有《定性书》《识仁篇》等,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遗书》《文集》等,皆收入《二程全书》。
代表作品
程颢一生著述不少,又长期讲学,有后人效《论语》等将其言论辑录成册。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
主要成就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
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祖籍
“二程”祖籍位于徽州篁墩,即今黄山市屯溪区篁墩村,其先祖为古徽州新安郡首任太守程元谭(于东晋大兴三年即公元320年上任)。篁墩人文气息极其厚重,是最先定居徽州的中原士族聚集地,不仅为“二程”祖籍所在,亦是朱熹祖居之地。因此学界素有“北有山西大槐树、南有福建石壁村,中有徽州古篁墩”之说,其在国际学术界也备受重视,被誉为“徽州文化第一村”。
清代,篁墩建程朱三夫子祠,祠前有获赐建的“程朱阙里坊”,乾隆御赐“洛闽溯本”四字镌刻于牌坊之上。因程颢、程颢是河南洛阳人,朱熹出生于福建,“洛闽溯本”即指程朱理学的本源来自篁墩。历代以来,篁墩程朱阙里和曲阜孔圣阙里,婺源朱文公阙里并称为中国三大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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