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生平大事年历表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代相州汤阴人,南宋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他精通韬略,也精于骑射,并善诗词、书法。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号称“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金人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
1103年(北宋崇宁二年),岳飞诞生于相州汤阴县(今河南汤阴)。
1122年(宣和四年),首次投军,因父亲病故,回家守孝。两年后又到平定军投戎。
1126年(靖康元年),投身抗金战争,在相州应募。与宗泽先后转战开德、曹州等地。
1127年(南宋建炎元年),向宋高宗赵构上书言事被罢官,投入张所营中。建炎二年,再归宗泽,宗病故后隶属杜充。次年,随杜充从开封南撤。建炎四年,败金人于建康东南三十里的清水亭,收复建康。
1131—1133年(绍兴元年至三年),平定李成、曹成等游寇。绍兴四年五月,襄阳陷落,岳飞出师。复郢州,李成弃襄阳去,又复襄阳府。复败李成于新野市。六月,挥师北伐,收复襄阳府等六郡。八月,为清远军节度使。九月,金、伪齐合兵南侵淮西。奉诏出师,败金人于庐州,金人退师。
绍兴五年二月,授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封武昌郡开国侯。六月,平定杨幺之乱。九月,晋封公爵。
绍兴六年,三月,徙镇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升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八月,北伐收复商州、虢州。十一月,伪齐进犯江汉,岳飞破伪齐加兵宛、叶之间。绍兴七年拜太尉,升宣抚使。绍兴九年,上表反对宋金议和。
绍兴十年五月,金人背盟南侵。六月,加少保,出师北伐,复颍昌府、河南府等十余州郡。先后取得郾城、颍昌、朱仙镇等大捷。但因班师回朝,所得州郡又陷于金国。
绍兴十一年一月,金国再犯淮西,岳飞领八千骑兵驰援。还朝后罢宣抚使,授枢密副使。岳飞仍反对和议,力图保全韩世忠及其旧部,遭秦桧党羽弹劾,罢官赋闲。十月,被诬入大理寺狱。十二月(1142年1月)被害于大理寺,时年39岁。
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原官,以礼改葬。淳熙五年定谥武穆,嘉泰四年追封鄂王,宝庆元年改谥忠武,又赠太师。
宋金时期,金灭辽、灭北宋占据中原,又频繁发动南侵战争,所到之处烧杀淫掳,许多城市重镇经金军洗劫,几成为空城。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灾难和痛苦。因此,抗击金兵,收复中原,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破坏损失,是时代的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宋史》称岳飞“忠愤激烈,议论持正”,所言颇当。而赵构、秦桧、万俟卨等人将永远是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