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古诗文  咏三良
  • 束带值明后,顾盼流辉光。
    一心在陈力,鼎列夸四方。
    款款效忠信,恩义皎如霜。
    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
    壮躯闭幽隧,猛志填黄肠。
    殉死礼所非,况乃用其良。
    霸基弊不振,晋楚更张皇。
    疾病命固乱,魏氏言有章。
    从邪陷厥父,吾欲讨彼狂。
    参考资料: 1、高平.柳宗元《咏三良》诗质疑[J].古典文学知识,2008(02)
  • 译文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称颂。
    三良效忠穆公恳切殷勤忠诚不二,君臣间恩礼情义就像秋霜般洁净。
    穆公在生时同三良就像一个人一样,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
    壮士之躯埋闭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
    人死陪葬不是礼义之举,况且还是用他的忠信良臣!
    霸主的基业于是乎衰败不振,而晋楚的国势趁此壮大兴隆。
    魏武帝之子之所以不从父命,以人为殉,是认识到父亲被疾病搞迷乱了,遗命不需要遵从。
    康公遵从非礼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讨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注释
    秦穆公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
    明后:明君,谓秦穆公。
    幽隧:墓道。
    黄肠: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指棺木。
    张皇:张大、扩大。
    从邪:指殉葬之作法。
    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   这首诗是柳宗元在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贬谪永州(今属湖南)期间读书有感而作。柳宗元在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被贬来永州,而唐宪宗即位(806年)后,仍信谗贬贤,柳宗元仍然流放在偏远荒凉的永州任司马,这使柳宗元感到失望、迷茫和郁愤。

    参考资料: 1、高平.柳宗元《咏三良》诗质疑[J].古典文学知识,2008(02)
  •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参考资料: 1、高平.柳宗元《咏三良》诗质疑[J].古典文学知识,2008(02)
唐代的其他诗人
  • 雍陶 雍陶 雍陶(约789~873以前),字国钧,成都人。工于词赋。有《唐志集》五卷,今传。查看更多雍陶的诗文
  • 熊孺登 熊孺登 熊孺登,钟陵(今江西省进贤县)人,约唐宪宗元和(806—820)前后在世。元和年间(806—820)登进士第,为四川藩镇从事,与白居易、刘禹锡友善,时相赠答。白居易《洪州逢熊孺登》、刘禹锡《送湘阳熊判官孺登府罢归钟陵,因寄呈江西裴中丞二十三兄》,表达了他们之间情谊。他勤于创作,写诗很多,而传于后世的仅存诗集一卷。其中赠答应酬之作较多,佳句不少。有些诗句感情真挚、动人,为时所传诵。查看更多熊孺登的诗文
  • 谦光 谦光 谦光,五代南唐诗僧。一号法眼,金陵(今南京)人。素有才辨,元宗以国师礼之。行无羁检,尤嗜酒食肉。显德中,作赏花诗讽及时事。《五代史补》收其赏花诗一首,《全唐诗》据此收录。《全五代诗》收其诗三首。但宋人多称其赏花诗实为文益咏牡丹之作。谦光事迹又与谦明相近,疑《五代史补》所记,即据此二人事迹传闻附会而成。查看更多谦光的诗文
  • 法照 法照 法照大师(公元约747-821)唐代高僧,中国佛教净土宗第四代祖师。法照大师的俗世事迹,史料中不见记载。按照大师于唐代永泰年中(765年)既已在南岳衡山三祖承远大师处习净土教的时间来推算,他在少年时期即已出家为僧。初因仰慕远公之芳踪,由东吴到庐山东林,结净土道场,专修念佛三昧,一日入定往极乐世界,见有著垢弊衣而侍于佛侧者,得佛明示,知乃衡山承远也。因是径往湖南,入山求之,觅得师于岩谷间,于是师从教,在弥陀台般舟道场,专修净业。当时衡山念佛道场,在南方颇有名声,来山从学受教者数以万计。代宗皇帝赐承远大师所住查看更多法照的诗文
  • 徐玄之 徐玄之 生卒年不详,南昌(今属江西)人。玄宗开元十五年(727)自谏议大夫授湖州刺史,后改邠王府长史。又曾任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司勋、考功、吏部员外郎,主客、吏部郎中。事迹见《元和姓纂》卷二、《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三等。《全唐诗》存诗1首。查看更多徐玄之的诗文
  • 崔公远 崔公远 崔公远,唐朝人,一作崔公达。查看更多崔公远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