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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中,钱若赓守临江,有异政。有乡人持一鹅入市,寄店中后他往。还,索鹅,店主赖之,云:“群鹅我鹅也。”乡人不平,讼于官。公令人取店中鹅,计四只,各以一纸,给笔砚,分四处,令其供状。人莫不讶之。食顷,使人问鹅供不?答曰:“未。”又顷,下堂视之,曰:“状已供矣。”手指一鹅曰:“此乡人鹅。”众人怪之,守曰:“乡人鹅食草,粪色青;店鹅食谷粟,粪色黄。”店主服罪。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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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万历(明神宗年号)年间,钱若赓做临江郡的行政长官。有个乡下人拿着鹅到集市上,寄存在客店中,去别的地方。这个乡下人回来后索要自己的鹅,店主抵赖,说:“这群鹅都是我的鹅。”乡下人不服,到衙门去告状。钱若赓命人取来店里的鹅,共计四只,各给它们一张纸,笔、砚,分在四个地方,让它们写供状。人们没有不感到惊讶的。一顿饭的时间,派人问鹅写完供状没有?差役回答说:“没有。”又过了一顿饭的时间,到堂下看看,说:“鹅已经招供了。”并指着一只鹅说:“这是乡下人的鹅。”人们感到很奇怪,钱若赓说:“乡下人的鹅吃野草,粪便的颜色是青色的;店主的鹅吃谷物粮食,粪便的颜色是黄色的"。店主于是认罪。注释
守:太守。
持:拿着。
索:讨取。
状:表达。
食顷:一顿饭的时间。
不:同“否”,没有。
万历:明神宗的年号。
临江:在今江西省境内。
讼:诉讼,告状。
于:向。
公:指钱若赓(gēng)。
索:索要。
其:它们。
少顷:一会儿。
因:于是。
盖:原来。
莫不讶之:人们没一个不感到惊讶。
众人怪之:人们都感到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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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年间,钱若赓就任临江府(今江西省清江县西临江镇)知府。
一天,一个乡下人拎了一只鹅到城里,为了办事方便,便将鹅寄存在一家旅店里。可是,当他办完事回来取鹅时,那店主竟耍赖说:“那群鹅是我养的,没你的鹅!”乡下人气愤与店主评理。但由于他没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辩不过伶牙俐齿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门去击鼓告状。
知府钱若赓细心听了乡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将店里的4只鹅全部取来,分关四处,每处配给一张纸、一支毛笔、一方砚台,说是让这些鹅招供各自属于谁。
鹅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话。城里的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好奇地前来观看,连府中差役对钱若赓这种独特的审案方式也感到惊异和纳闷,无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钱若赓似乎对案子漫不经心,刚布置完毕,就若无其事地用餐去了。过了一会儿,他派人出来探问;“鹅招供了没有?”
不久,钱若赓步出内室,亲自下堂巡视分关着的鹅,他看过以后,微笑着颔首捋须,自言自语:“嗯,好,好,它们已经招供啦。”差役们望过去,只见4只鹅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纸笔砚台丝毫未动。他们真的不知道钱知府卖的什么“关子”。突然,钱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只鹅,语气肯定地说道:“这只就是那乡下人的!”
钱若赓确实说对了。
钱若赓并不认识乡下人的鹅,他的判断是如何作出来的呢?原来,他是位富有生活经验的官吏。他知道,乡下的鹅吃的是野草,粪便是清淡的;城里的鹅吃的是谷子,粪便呈现黄色。要确定鹅的主人是乡下的还是城里的,只要查看一下鹅粪便一清二楚。
钱若赓把自己断案的依据讲出后,那个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顿时脸色煞白,连忙磕头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