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义务制教育是几年
苏联时期教育制度是苏联全称苏维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1922年建立,1991年底解体。
人口2.8亿(1989年)。社会总产值13825亿卢布,国民收入5777亿卢布(1985年)。1988年全国有科学工作者152万人,占世界科技人员的1/4。所有教育机构均为国立和公立,各种教育一律免费。
1945年反法西斯战争结束后,国民教育迅速发展。继1934年普及四年制初等义务教育后,1952年、1975年分别普及七年制和十年制义务教育。
为改变50年代形成的中学生数量增长,毕业生不能全部升学,缺乏就业准备的状况,于1958年进行教育改革。
指导思想:加强普通学校与生活的联系。
改革内容:大部分中学毕业生就业;学校由原有的四三三制改为四四三制,大量增加生产教学和劳动时间,并兼施职业训练;义务教育由七年制改为八年制。因生产劳动时间过多,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因缺乏必备条件,这次改革未达到使中学毕业生作好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的预期效果。
从1964年开始,普通学校又加强知识教育,加深教学内容,减少生产教学和劳动时间,取消职业训练,改四四三制为三五二制。1984年的教育改革重点加强职业教育,既在普通中学进行职业训练,又扩大职业技术学校的数量,并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接近,还将儿童入学年龄从7岁提前至6岁,实行四五二制。
1988年又以新的指导思想进行教育改革:加强普通学校的知识教育,将劳动、职业类课程改为选修;学习年限基本不变,但较灵活,如第一阶段可以是3年~4年,第三阶段可以是2年~3年,以适应不同学生的需要。
解体前的教育体系包括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托儿所、幼儿园招收两个月至六七岁的儿童。
至1988年末,常设学前教育机构有14.7万个,在托儿童1735万,占同龄儿童的58%。
普通学校由三个阶段组成,称低、中、高年级。低年级称小学,低、中年级合称不完全中学,低、中、高年级合称完全中学。
中年级学习结束后开始分流,学生或继续入高年级,或入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亦可就业,同时通过函授或夜校继续学习高年级课程。完全中学毕业生可入高等、职业技术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亦可就业。
普通教育中,除普通学校外,还包括长日制学校、寄宿学校、保健学校、林间疗养学校、缺陷儿童学校、加深学习某些科目的学校。
1984年,不同类型的职业技术学校统一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熟练工人。其中招收不完全中学毕业生者为三年制,进行职业教育和中学高年级水平的普通教育;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者为一年制。
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中级专业人员。其中招收不完全中学毕业生者为三年制至四年制,进行专业教育和中学高年级水平的普通教育;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者的学制为一年半至三年。
高等学校有综合大学、多科性工学院和专业学院,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五年制至六年制,夜校和函授延长一年。有条件的高校设研究生部,培养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师范教育由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实施。师范学校属中专性质,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收不完全中学和完全中学毕业生,为四年制和两年制;师范学院培养中小学教师;综合大学培养中学高年级教师。
1988—1989学年有普通学校13.5万所,学生4413.6万人;职业技术学校7959所,学生413.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4517所,学生437.2万人;高等学校898所,学生499.9万人。
全国教育工作决策机构是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教育部、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分别领导和管理有关学校工作。
1988年上述机构撤销,成立国家国民教育委员会。地方设教育局,领导和监督本地区教育。
1985年教育经费为384亿卢布,占国家预算支出的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