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和亲有何特殊意义
和亲,也被称为”和戎“、”和番“,是中原王朝统治者与外族或者外国出于各种目的而达成的一种政治联姻,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次数不等、缘由不同的和亲。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角垂……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这是宋人王安石以汉代著名和亲远嫁者王昭君为素材而写作的怀古之作。粗浅看来,王安石对昭君出塞的认识与我们大多数人对此事的印象是一致的。但作为一位政治家,王安石其实比我们把事情看得更清楚:汉代的“和亲”并非简单的“和亲”,昭君出塞也不是单纯的出嫁。
一、此“和亲”非彼“和亲”
对于汉代和亲政策,很少有人会觉得陌生。毕竟在中学时,一说到汉代的对外政策,老师们就一定会提起“和亲”。可虽说已知晓“和亲”很多年,我们许多人或许却并不清楚和亲的真正含义,只以为就是将汉代公主(至少是名义上的公主)远嫁给匈奴单于作妻子。
事实上,汉代的“和亲”并非是单纯的不同民族间的政治婚姻。1929年,王桐龄先生较早地提出了“和亲”的释义:“和亲政策者,汉族皇帝以本国公主嫁与外国君主,与其讲求婚之谓……白登败后,高帝无力退敌,乃用敬之议,欲遣公主嫁匈奴冒顿单于,吕后不可,乃以良家子为长公主,代往”。
在王桐龄先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海内外的学者对“和亲”都作此理解。可细究汉代史料,若把“和亲”之“亲”简单地理解为现代意义上的“姻亲”,那么和亲背后的汉与匈奴两个民族间的民族关系形态就被忽略殆尽了。两族间的关系显然又是汉代和亲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和亲”的真正含义不应当省略这一层含义。
那么怎么解释“和亲”才是更合适的呢?今人葛亮提出了一个建议。在汉代史料中,“和亲”时常与“兵”、“击”相联系,譬如“常言与胡和亲,无起兵”,“有修文而和亲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而在开汉代和亲之先河的刘敬口中,“和亲”只是“和约匈奴”、“外和匈奴”。所以可以推测那时的“和”就是今日的“和亲”。
而“亲”字在汉代的涉外文献中其实非常常见,往往有“亲附”、“亲睦”之意。有时“亲”字甚至直接用“附”字替代。诸如“离兄弟之亲,汉以故不和,邻国不附”的“附”就是“亲附”。所以综合来看,汉代的“和亲”应该是指“一种特定的民族关系形态,即由战争向和平的转化,建立和平、友好、亲睦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在汉代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刘敬口中的“和”,也就是将公主嫁给匈奴为妻。
二、和亲公主与和亲任务
其实远嫁者既然顶着大汉公主的名号,我们也就不难料想她们的任务不会只是简单地为人妻子。就像唐代时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给西藏带去更先进的文化,并缓和两国关系一样,汉代和亲公主其实也肩负着外交重担。
汉代与匈奴的第一次和亲发生在建国初期汉军于白登战败后。作为战败方,汉代嫁出公主无疑是一种妥协。那位代替真公主出嫁的宗室女子,也就不仅得作匈奴之妻,还得作大汉使者,缓和匈奴与汉的关系。
而根据刘敬的观点,“和亲”只是汉代在对外政策中的短期策略。相比于大动干戈,彼时军事实力并不如外族的大汉用和亲的手段显然比动武“性价比”更高。在长期策略中,刘敬另提到为促进民族融合,以实现真正的“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朝廷应再推动不同民族间的联姻。这反过来亦证明了汉代的和亲者需要承担较重的外交责任。
三、汉代到底有多少次和亲
既然我们将和亲视作一种重要的外交手段,又把和亲公主当作“外交官”,那么汉代到底有多少这样的政治活动呢?参考《史记》、《汉书》和《后汉书》,并将新皇帝、新单于对原有和亲行为的重申或承认另视作一次和亲,那么这一数量可高达二十九次。
汉高祖至吕后摄政时期,大汉与匈奴三次和亲。汉文帝至汉景帝时,大汉七次与匈奴和亲。汉武帝至汉昭帝时,大汉与匈奴和亲三次,与南越和亲一次。汉昭帝至王莽新朝时,大汉三次与匈奴和亲。后来,卢芳、彭宠、李兴、马援主导了九次与匈奴的和亲。东汉时,汉光武帝与汉明帝分别与匈奴和亲。永寿年间,张奂与羌人和亲。建安初年,袁绍与乌桓和亲……
事实上,在这二十九次和亲中,有十七次我们是难以从史料中找到和亲公主的身影的。换句话说,这十七次和亲可能只是彻底的外交举措,完全不涉及婚姻。
和亲没公主,这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却又极可能是多数汉代和亲的真相。和亲公主不仅是新妇,更是大汉的外交使者,亦不同于一般民族间联姻的出嫁者,这或许才是我们所误解的汉代和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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