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的发展
满文,中国满族使用过的一种拼音文字。159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和噶盖二人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满文,称为无圈点满文(ᡨᠣᠩᡴᡳᡶᡠᡴᠠᠠᡴᡡᡥᡝᡵᡤᡝᠨ,tongki fuka akv hergen),俗称老满文,与蒙古文字头数目和形体大致相同,使用了30余年。
创制
女真文创制于金代,金亡时,已渐失其势力。然建州诸卫致明之表文,则仍主用女真字,而附以汉文为对译,此仅限于公文然也。至居常往来之书信、簿记等事,则多用蒙古文。
努尔哈赤虽自通汉蒙诸文,然因其部族之用蒙古文,颇极翻译之苦;即文诰之传达上,亦不免发生阻碍。万历二十七年二月,命额尔德尼及噶盖等改制国书。二臣辞曰:“蒙古字,臣等习而知之,相传久矣,未能改制。”
努尔哈赤曰:”汉人读汉文,凡习汉字,与未习汉字者,皆知之;蒙古人读蒙古文,虽未习蒙古字者,亦皆知之。今我国之语,必译为蒙古语读之,则未习蒙古语者,不能知也。如何以我国之语制字为难,而反以习他国之语为易耶?“二臣对曰:“以我国语制字最善,但臣等未明其法,故难耳。”
努尔哈赤曰:“无难也!但以蒙古字合我国之语音,联缀成句,即可因文见义矣。例如阿字(蒙古字第一字头之第一字头)下合一妈字(第一字头内之第六十一字头),非阿妈(满语父亲之意音如ama)乎?恶字(第一字头第六字头)下合一摸字(第一字头第六十二字头)非恶摸(满语母之意音如eme)乎?吾筹此已悉,何为不可!”
遂以蒙古字制十二字头,合满洲语创制满文,颁行国中,满文传布自此始。
满族的祖先肃慎人有无自己的语言文字,因无明确的文字记载,现已无从考证。但有据可考的是,女真人作为满族的先人,有自己的语言,起先没有自己的文字,而借用契丹文。女真首领阿骨打建立金国后,出于治国的需要,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命完颜希尹创制女真文。
完颜希尹奉命“依仿汉人楷书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族语,制女真字”,这种女真字史称“女真大字”。“女真大字”通用十几年后,金熙宗完颜又创制了一种女真字,史称“女真小字”。
此后,两种女真字并行通用。金灭亡后,进入中原的女真人受汉文化的影响,逐渐汉化,皆改用汉语文,不再有人知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而留在东北的女真人仍然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到了明朝后期,本民族语言仍在使用,但文字业已废弃,逐渐变得无人知晓,女真人遂改用蒙古文字。
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基本上统一了女真各部,女真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都得到迅速发展,与明朝、蒙古各部的联系日趋频繁,仍借用蒙古文字记事和交际,已不适应女真社会全面发展的需求。
1599年(明万历二十七年),努尔哈赤决定创制本民族的文字,并命额尔德尼和噶盖创制。具体创制的过程,在《满洲实录》有比较详细的记载。这年二月,努尔哈赤想仿照蒙古字母创制本民族的文字,并将想法和设想告知文臣额尔德尼和噶盖,要让他们具体实施。
于是,额尔德尼和噶盖对努尔哈赤说:“我等习蒙古字,始知蒙古语,若以我国语编创译书,我等实不能。”努尔哈赤说:“汉人念汉字,学与不学者亦皆知。
蒙古之人念蒙古字,学与不学者亦皆知。我国之言与蒙古之字,则不习蒙古语者不能知矣。何汝等以本国语言编字为难,以他国之言为易耶?”额尔德尼和噶盖回答说:“以我国之言编成文字最善。但因翻编成句,吾等不能,故难耳。”
努尔哈赤对二人说:“写阿字,下合一玛字,此非阿玛乎?额字,下合一默字,此非额默乎?吾意决矣,尔等试写也。”由此可见,在满文的创制过程中,努尔哈赤作为女真的杰出首领发挥了决策和指导作用。
额尔德尼和噶盖奉命创制满文后不久,噶盖“以事伏法”,而由额尔德尼单独承担完成了创制任务。满文的创制和颁行,完全适应了女真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助于推动女真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政权的建立。
额尔德尼等所创制的满文,是在蒙古文字母基础上创制的,其字母基本上仿照蒙古文字母而成,没有圈点,称为“无圈点满文”(ᡨᠣᠩᡴᡳᡶᡠᡴᠠᠠᡴᡡᡥᡝᡵᡤᡝᠨ,tongki fuka akv hergen)或“老满文”。这种满文,因属初创,存在一定的缺点和不足。
正如《满文老档》内指出:“十二字头,原无圈点,上下无别,故塔、达,特、德,扎、哲,雅、叶等不分,均如一体。若寻常语言,按其音韵,尚可易于通晓。若人名、地名,则恐有误。”归纳起来讲,老满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字头的书写形式不规范,同一个字头有几种书写形式,往往出现混淆,不便于使用;二是一字多音,即辅音和辅音的音位混乱,致使字头之间互相假借,较难识别。
三是音译汉语借词,如人名、官名、地名和物名等,明显感到已有的字头不够用。所以,随着女真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老满文”所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无论是学习,还是使用,都益感不便,对其改进和完善,已成必然之事。
注意:满语使用满文。满文源于传统蒙古文,而传统蒙古文可追溯至古代回鹘文。满语的祖先女真语使用源于契丹文的女真文。契丹文则源于汉文。女真文与满文互相之间没有联系。
发展
在“老满文”使用33年后,即1632年(后金天聪六年)初,努尔哈赤的继承者皇太极颁令,由达海承担完成了改进“老满文”的任务。据《国朝耆献类征·达海传》记载:皇太极“谕达海曰:‘国书十二字头,向无圈点,上下字雷同无别,幼学习之,遇书中寻常语言,视其文义,犹易通晓。若人名、地名,必致错误。
尔可酌加圈点,以分析之,则意义明晓,于学字更有裨益矣。’达海遵旨,寻译,酌加圈点。又以国书与汉字对音未全者,于十二字头正字外,添加外字。犹有不能尽协者,则以两字连写切成,其切音较汉字更为精当。
”达海对“老满文”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在一些“老满文”字母旁边的添加圈点,使原先雷同的字母得以区别,做到一母一音;二是创制特定字母,以便于准确地拼写外来语借词;三是创制满文字母的连写切音形式,解决了音译人名、官名、地名和物名等词汇时容易出现差错的问题;四是规范字体,统一书写形式,消除了过去一字多体的混乱现象。
经达海改进的满文称为“有圈点满文”,或“新满文”。现在人们通常所说的满文,一般是指“新满文”。
从满文的初创到改进,用了30余年时间,最终使满文成为一种便于使用且完善的文字。无论是老满文,还是新满文,其推广使用都经过了一个过程。满文的创制与改进一样,都是在女真最高统治者的决策和指导下完成的,所以两者的推广和使用,必然都会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具有十分有效的作用。满文初创之后,由于大力推广,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得以推广使用。
仅从现存的用老满文写的原始档案来看,最早的是1607年(明万历三十五年)《满文老档》。这就说明,老满文于1599年(明万历二十七年)创制后,最晚在1607年(明万历三十五年),即创制后的8年时间内,至少普遍使用于公文的书写方面。
至于改进后的新满文何时得到普遍推广,在史籍内未见明确的记载,但从现存的原始档案中也看到一些基本情况。1632年(后金天聪六年)完成了对老满文的改进后,必定会立即推广使用。
然而,在1636年(清崇德元年)《满文老档》内新老满文同时出现,而且仍然存在老满文中的一些问题,识别较难。截至到崇德末年,在公文档案内才没有了新老满文兼用的情况,完全用新满文书写,字体熟练而规范。
由此可见,新满文的推行,至清崇德末年才基本完成,用了十余年时间。清入关建立全国性的政权后,满文的使用范围更加扩大,除满族原先居住的东北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和宫廷各部门普遍使用外,派驻八旗满洲兵丁的全国各重镇要地也都使用满文。
随着时间的推移,清朝的国力逐渐衰弱,同时满族接受汉文化的程度也越来越深,满文的应用情况也每况愈下。1911年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清朝的覆灭,加速了满文退出历史舞台的步伐。
皇清珍贵文献:清代精写满文长卷由清代精写满文册页装裱总长14米余33厘米宽,内容为满清历史文化起源发展,涵盖清满诗词史,书法精湛,考证为清满皇室贵族纳兰性德书写,水平如清代圣旨,是研究皇清文献的重要历史资料,有极高的收藏研究价值。
达海修正
满文假蒙古字头为字头,则蒙古语音,与满洲语音之差,不能严格区别。至太宗皇太极时,有达海出,对于努尔哈赤时初制之满文,加以整理,遂完成今日之满洲文字矣。
达海以满蒙语音,有难区别者(如蒙古语kha,gha音之字头,满语通用于ka,ha,ga三音。然aga“雨字”与aha“奴仆”混同。boigon户口之户字与boihon泥土之土字混同。haga“鱼刺”与haha“男子”混同),乃于十二字头,加以圈点,以立同形异言之区别(如“雨”不至混于“奴仆”,“户口之户”不至混于“泥土之土”,“鱼刺”不至混于“男子”)。
又汉字之音,难以满蒙字书之者,更增其文字,以两字连写,切成一字焉。故太祖朝之满文书,称为无圈点档案;太宗朝之满文书,称为有圈点档案云。达海姓觉尔察氏,九岁,通满汉文义;弱冠,草努尔哈赤诏令.其所奉命翻译之《大明会典》,及《素书》,与《三略》,太宗视之称善。天聪六年,病死。时年三十八。谥文成。
清史馆《达海传》:“初太祖指授文臣额尔德尼及噶盖创立国书,形声规模,本体略具。达海继之,增为十二字头,至是上谕达海曰:‘国书十二字头,向无圈点,上下字雷同无别,幼学习之,遇书中寻常语言,视其文义,犹易通晓,若人名地名,必致错误,尔可酌加圈点,以分析之,则音义明晓,于字学更有裨益矣。
’达海遵旨寻绎,酌加圈点。又以国书与汉字对音未全者,于十二字头正字之外,增添外字。犹有不能尽协者,则以两字连写切成,其切音较汉字更为精当。由是国书之用益备。”
《贤良小传》:“太宗命儒臣翻译汉字书籍,达海译有《素书》、《三略》,及《明会典》、《律例》诸书。又译历代史书,俾人尽晓,通古今典故。凡宣谕诏旨,应兼汉音者,率委达海传宣”云。
又据朝鲜《申忠一图录》云:“歪乃本上国(指明朝)人,来于奴酋(指努尔哈赤)处,掌文书云,而文理不通。此人之外,更无解文者,且无学习者。”可见太祖时对汉文之程度不深,至达海始稍稍进步矣。
说略
满文假蒙古字为十二字头,前既言之矣。其文字在今日,是否尚有存在之价值,颇属疑问。清代敕诰,以汉满二文对写,但习满文者,固甚寥寥。即宗室觉罗、八旗子弟,亦多以娴习汉文为事。顺治中,虽曾禁止宗学学生习汉文(详见第二十章第八四节),然汉满同化之结果,恐亦未能因此而少刹。
近日汉满人种,罕有区别,清文亦几同专门之业。数十年后,或将渐次泯灭,亦未可知。盖以汉字之势力,近时尚有主张革命者,况清文之字头繁多,组织不备,字体书写,颇觉不便者乎?惟其于历史上所遗留之价值,则又不可不知者也。兹特将十二字头略为解释之,以与汉音、西文,及注音字头相对照焉。
第一字头,共一百三十一字,为后十一字头之字头韵母,最为重要。兹特依次列表如下:
上表汉字概从满音,庶读时不致有蜚音之误。至罗马字拼音,及国语注音字头,概从《国音字典》;而满字参考,则取诸舞格《清文启蒙》。诸书或有讹误者,并以所知改正之,阅者谅焉!
第二字头系轻唇缩舌音。读法:只将第一字头等每个字下,加一衣字,紧紧合念,切成一韵,即得其音。譬如:合为,应读如爱;即阿衣之切音也。又如:
合为,读如诺衣切。余均类此。
第三字头系滚舌嘟噜尔音。读法:只将每个字头下,添一嘟噜尔,紧紧连念,即是。例如:应读如阿尔。其音与德文之十八字头()极相似。余俱类此。
第四乃至第十二字头均系于第一字头每个字下,另加一字,合切成音。与第二第三相同。兹为读者便利,简单表之如下:
案十二字头,惟第一、第二、第四、第五、第十,是单音,可以协切取用。余者系双音重复,俱不入韵.然造始之时,不过取蒙古字头而加以别裁,要皆以音切为主,以求与用语相合,与汉文六书不同。故左行拼音,无宁谓为近似亚西诸国之文字已。(满蒙字源,与朝鲜日本文极相类。在东亚言语学亦可以同列一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