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必有易墨子名言赏析
出自《兼爱下》: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以易之,譬之犹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也,其说将必无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然即兼之可以易别之故,何也?曰:藉为人之国,若为其国,夫谁独举其国以攻人之国者哉?为彼者犹为已也。为人之都,若为其都,夫谁独举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为彼犹为已也。
为人之家,若为其家,夫谁独举其家,以乱人之家者哉?为彼犹为已也。然即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此天下之害与?天下之利与?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
鉴赏
墨子在春秋末战国初诸子百家辩论的语境中,率先总结辩论学的一般规律“非人必有易”。意思是,要反驳对方的错误论点,一定要先建立自己的正确论点,用来代替对方的错误论点。如果反驳对方的错误论点,而没有自己正确的论点来代替,那就像“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一样,是乱上添乱,恶性循环,一定要避免。
作为这一辩论学一般规律的应用,墨子提出“兼以易别”,即用自己的兼爱学说,来代替儒家别爱的学说。兼爱是整体、普遍、交互、平等的爱。墨子的理想是,全人类都互亲互爱,互利互惠。“为彼犹为己”,即对别人就像对自己。“不相攻伐,不相乱贼”,即不互相攻打,不互相亏害。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则得天下大利,无天下大害。
“兼”指整体。《经上》第2条说,“体”(部分)是从“兼”(整体)中分出来的。如一个集合“二”中的元素“一”,尺(一个线段)中的端(点),就是“兼”中之“体”(整体中的部分)。每个人是“人”这个整体的一部分,全人类是“兼”,整体,集合。
《说文》:“兼,持二禾。”“兼”在甲骨文、金文中的字形,像人一手握两根稻谷,写成现代的规范字形,失去原来“一手持二禾”素描图画的生动形象性,但仍保有原来“兼”字的意义:兼有、兼顾,整体。
墨家从公元前五世纪创立,到公元前三世纪消亡,在近三百年的发展中,始终明确、彻底地坚持墨子的“兼爱”学说,不断申述墨家的“兼爱”,是尽爱、俱爱、周爱,不分民族、阶级、阶层、等级、亲疏、住地、人己、主仆等差别,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人,都要整体、普遍、交互、平等的爱。
墨子反对儒家的别爱、偏爱、部分爱、差等爱。《耕柱》载儒者巫马子跟墨子辩论说:我跟你不同,我爱邹国人胜过爱越国人,因为越国离我更远。爱鲁国人胜过爱邹国人,爱家乡人胜过爱鲁国人,爱家人胜过爱乡人,爱父母胜过爱家人,爱自身胜过爱父母。
儒者巫马子的“别爱”论,是一个有无数层次的同心圆。个人处于圆心,爱自己的程度最高,然后从父母到全人类,以血缘亲疏和地域远近为区分标准,施爱的程度愈来愈递减。这是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的“偏爱”论。
《孟子·滕文公下》说:“墨氏兼爱”,“墨者夷之爱无差等。”《孟子·告子下》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宋张栻《癸巳孟子说》说:“摩其顶,以至于踵。一身之间,凡可以利天下者,皆不惜也。”《庄子·天下》说:“墨子泛爱兼利。”《尸子·广泽》说:“墨子贵兼。”
儒家强调爱的差等性。《墨子·非儒》批判儒家“亲亲有杀,尊贤有等,亲疏尊卑之异”,批判其强调爱有血缘亲疏、宗法等级的差异。《荀子·天论》说:“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齐指平等,畸指不平等。说墨子只看到平等的一面,没有看到不平等的一面。儒家坚持不平等的一面,是儒家的基本立场。墨家强调平等的一面,是墨家的基本立场。
儒家讲爱的差等观,目的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两千多年的指导思想。儒家的政治伦理观,以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为依归。《论语·阳货》载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四库全书》有53处发挥孔子这句话,制造舆论,轻视妇女和劳动者。这种恶劣影响,现在还存在。“小人”与“君子”相对,指劳动者。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九说“小人”“谓仆隶下人”,即仆人和奴隶。《墨经》明确说男女奴隶“臧获”都要爱,是“兼爱”整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兼爱平等观,是墨家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曹耀湘《墨子笺·兼爱下》说:“兼爱者,墨氏之学之宗旨也。”皮嘉佑于1898年5月《湘报》第58—60号《平等说》说:“平等之说导源于墨子。”孙中山《三民主义》说:“古时最讲爱字的莫过于墨子。”梁启超《墨子学案》说:“墨学所标纲领,其实只从一个根本观念出来,就是兼爱。”
墨家的兼爱平等观,是墨家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体现了普遍、彻底的人文精神与人道主义,是引领人性解放的灯塔,鼓舞社会进步的动力。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长期发展,墨家兼爱说的合理性和真理性将愈益显现,会赢得更多人的赞同与实践,这正是墨子总结辩论学一般规律“非人必有易”的初衷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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