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传》作品赏析
作品赏析
《莺莺传》于叙事中注意刻画人物性格和心理,较好地塑造了崔莺莺的形象。崔莺莺是一个在封建家庭的严格闺训中长大的少女。她有强烈的爱情要求,但又在内心隐藏得很深,甚至有时还会在表面上作出完全相反的姿态。
本来,通过她的侍婢红娘,张生与她已相互用诗表达了爱情。可是,当张生按照她诗中的约定前来相会时,她却又“端服严容”,正言厉色地数落了张生的“非礼之动”。数日后,当张生已陷于绝望时,她忽然又采取大胆的叛逆行动,主动夜奔张生住所幽会,“曩时端庄,不复同矣”。
崔莺莺的这种矛盾和反复,真实地反映了她克服犹豫、动摇而终于背叛封建礼教的曲折过程。但是,她在思想上又始终未能彻底摆脱社会、出身、教养所加给她的精神桎梏。她仍然认为私自恋爱结合是不合法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因而在她遭到遗弃以后,就只能自怨自艾,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又表现了她思想性格中软弱的一面。作品中对这一形象的刻画,传神写态,有血有肉,异常鲜明。
作者为了替张生遗弃崔莺莺的无耻行径辩解开脱,竟藉其口大骂崔莺莺为“尤物”﹑“妖孽”﹑“不妖其身﹐必妖于人”,这就不仅使得人物形像前后不统一,也造成了主题思想的矛盾。
诚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说:“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尽管如此,读者从作品的具体描述中却仍然感到崔莺莺令人同情,而张生的负心,则令人憎恶。应该说作品的客观艺术效果与作者的主观议论评价是截然相反的。
前语之,后前不一,文过非饰,余有异,敢叙一二。本自非正,乃归正之,人道张生无情,始乱终弃。姻缘之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者,夫妇之道,崇敬之,不敢以私心害法,媒妁之言,该无偏,以示明正。
故有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之意。两者之缘,本自私心,何敢正堂。且后以外兄见之,女以否。何故?盖怨念之随。后者当之,妻为正,独尊,势比阴阳。妾,以美色私意财货称之。两者焉能并取。诸辈以情爱为夫妻之本,随今,男女之道不尊,私意比离,天下弥乱。庭不正,与天下纯然,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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