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建筑风格分类
意大利风格的建筑有多种形式:文艺复兴时期有巴洛克、洛可可、罗马、拜占庭、哥特等;其后又有托斯卡纳、威尼斯、米兰等三种。意大利风格是古希腊罗马传统的了一般风格的意义,它发展成为对人的尊严和对科学价值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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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式建筑
哥特式建筑是11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法国,13~15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建筑风格。典型的哥特式建筑主要见于天主教堂,也影响到世俗建筑。哥特式建筑以其高超的技术和艺术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最负著名的哥特式建筑有俄罗斯圣母大教堂、意大利米兰大教堂、德国科隆大教堂、英国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典型代表巴黎圣母院。
哥特式建筑是以法国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在12—15世纪,城市手工业和商业行会相当发达,城市内实行一定程度的民主政体,市民们以极高的热情建造教堂,以此相互争胜来表现自己的城市。另外,当时教堂已不再是纯属宗教性建筑物,它已成为城市公共生活的中心,成为市民大会堂、公共礼堂,甚至可用作市场和剧场。在宗教节日时,教堂往往成为热闹的赛会场地。
哥特式建筑的特点在设计中利用尖肋拱顶、飞扶壁、修长的束柱,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教堂的平面仍基本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门的两侧增加一对高塔。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
以及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使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尖肋拱顶从罗曼式建筑的圆筒拱顶普遍改为尖肋拱顶(Pointed Arch,或者干脆称为Gothic Arch),推力作用于四个拱底石上,这样拱顶的高度和跨度不再受限制,可以建得又大又高。并且尖肋拱顶也具有“向上”的视觉暗示。
拜占庭式建筑
公元395年,以基督教为国教的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两个帝国。史称东罗马帝国为拜占庭帝国,其统治延续到15世纪,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东罗马帝国的版图以巴尔干半岛为中心,包括小亚细亚、地中海东岸和北非、叙利亚、巴勒斯坦、两河流域等,建都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以古罗马的贵族生活方式和文化为基础。由于贸易往来,使之融合了东方阿拉伯、伊斯兰的文化色彩,形成独自的拜占庭艺术。
拜占庭式建筑的特点是十字架横向与竖向长度差异较小,其交点上为一大型圆穹顶。穹顶在方形的平面上,建立覆盖穹顶,并把重量落在四个独立的支柱上,这对欧洲建筑发展是一大贡献。圣索菲亚大教堂是典型拜占庭式建筑。其堂基与罗马式建筑的一样,呈长方形,但是,中央部分房顶由一巨大圆形穹窿和前后各一个半圆形穹窿组合而成。
在建筑及室内装饰上,最早的成就表现在基督教堂上,最初也是沿袭巴西利卡式的形制。但到5世纪时,他们创立了一种新的建筑形制,即集中式形制。这种形制的特点是把穹顶支撑在四个或更多的独立支柱上的结构形式,并以帆拱作为中介连接。同时可以使成组的圆顶集合在一起,形成广阔而有变化的新型空间形象。与古罗马的拱顶相比,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罗马式建筑
罗曼建筑是10~12世纪,欧洲基督教流行地区的一种建筑风格。罗曼建筑原意为罗马建筑风格的建筑,又译作罗马风建筑、罗马式建筑、似罗马建筑等。罗曼建筑风格多见于修道院和教堂。罗曼建筑承袭初期基督教建筑,采用古罗马建筑的一些传统做法如半圆拱、十字拱等,有时也用简化的古典柱式和细部装饰。
经过长期的演变,逐渐用拱顶取代了初期基督教堂的木结构屋顶,对罗马的拱券技术不断进行试验和发展,采用扶壁以平衡沉重拱顶的横椎力,后来又逐渐用骨架券代替厚拱顶。平面仍为拉丁十字。出于向圣像、圣物膜拜的需要,在东端增设若干小礼拜室,平面形式渐趋复杂。
墙体巨大而厚实,墙面用连列小券,门宙洞口用同心多层小圆券,以减少沉重感。西面有一、二座钟楼,有时拉丁十字交点和横厅上也有钟楼。中厅大小柱有韵律地交替布置。窗口窄小,在较大的内部空间造成阴暗神秘气氛。朴素的中厅与华丽的圣坛形成对比,中厅与侧廊较大的空间变化打破了古典建筑的均衡感。
随着罗曼建筑的发展,中厅愈来愈高。为减少和平衡高耸的中厅上拱脚的横椎力,并使拱顶适应于不同尺寸和形式的平面,后来创造出了哥特式建筑。罗曼建筑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它的贡献不仅在于把沉重的结构与垂直上升的动势结合起来,而且在于它在建筑史上第一次成功地把高塔组织到建筑的完整构图之中。罗曼建筑的著名实例有:意大利比萨主教堂建筑群、德国沃尔姆斯主教堂等。
巴洛克式建筑
巴洛克一词的原意是奇异古怪,古典主义者用它来称呼这种被认为是离经叛道的建筑风格。巴洛克建筑是17-18世纪在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建筑和装饰风格,特点是外形自由,追求动态,喜好富丽的装饰和雕刻、强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椭圆形空间,这种风格在反对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调和表达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