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作品思想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以故事为题材,叙述苏格拉底到贝尔斯祷神,归途被派拉麦克邀往家中,宾主滔滔谈论起来。两人的辩论从各个角度暴露奴隶主阶级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艺术思想及教育思想。故事中的苏格拉底是虚拟的、假托的,实际上就是柏拉图的代言人。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和人讨论正义,分析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之间的互通性,系统地阐述了正义的概念。柏拉图设计并展望着心目中理想国度的蓝图,提出在“理想国”中才能真正实现正义。
作品思想
洞穴比喻
柏拉图虽然是唯心主义哲学家,但是他的思想中包含着许多唯物主义和科学因素。这在《理想国》中也有所体现。
《理想国》中的核心比喻是“洞穴比喻”,全文的开头和结尾都在回应着它的隐喻。在《理想国》全书希腊文原本的第一个词是“下降”。也就是说,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在一开始就是下降,从高于此处的“洞穴”之处下降。在苏格拉底的谈话中,构造了城邦的政体,从第一部分摆脱最低处,第二部分则开始上升到最好的政体,第三部分处于最高处,详论最好政体的秘密,第四部分开始下降到最坏的政体乃至下降到地府。
在《理想国》的“大洞穴”的建构之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洞穴比喻”不是柏拉图一个简单的文学意向,它是以现实世界为明确指归的“隐喻”。“隐喻”是哲学的方法,它的意象的造就、运用可以视为哲学,而隐喻的指归所体现的隐喻的制造者的现实维度,则是现实的生活,可以视为政治。所以,《理想国》的隐喻体现了柏拉图的政治理想。
公民思想
“公民”一词是个政治概念。公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具有理性的人,维护城邦稳定有序。《理想国》从讨论“个人正义”开始,提出了“城邦的正义”,又讨论了什么是“不正义”。对于个人来说,正义是最大的善。在批判了几种错误的正义观点之后,柏拉图认为,正义是最高的善,它不是某种外在的东西,而是灵魂自身的适当状态。一个理想的国家就是要符合至善理念的、正义的国家。正义不仅是个人的德性,而且是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德性,是国家和个人的双向约束和互动,是对个人更是对国家的要求。正义是理想国的核心概念。
理念论
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的核心,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关系怎样,是柏拉图毕生探索的重要问题。
在《理想国》中,他把不变的理念看作唯一真实的原本,把变化的事物看作理念的摹本和消极的产物。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提出两个著名的比喻:
一个是床的比喻。他说理念的床是唯一的真实的床,是工匠制造的床的摹本,而艺术家画出来的床则是摹本的摹本。
另一个是洞穴的比喻。他把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生活比作在阴暗洞穴里的居留。洞穴中的人们戴着镣铐,背向出口,只能勉强看到被火光投射在洞壁上的东西的模糊的影子。在柏拉图看来,感性实物只不过是变幻不定的影子,人们必须摆脱这些影子,走出洞穴。
这两个比喻说明,“永久不变”的理念是第一性的,生灭变化的事物则是第二性的。这是典型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
灵魂论
柏拉图的论述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柏拉图赋予灵魂以人格化的神的意义。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甚至花了近十页的篇幅来描绘灵魂受审和轮回的情况。这显露出强烈的宗教神话色彩,是柏拉图灵魂论中的糟粕。
另一方面,柏拉图同时又赋予灵魂以理性实质。他认为灵魂的意志及欲望部分和肉体是不可分离的。这说明灵魂不朽,实质是理性不朽。柏拉图还进一步把灵魂的本质认作共相。他所说的灵魂不死,也就是概念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在它赖以存在的个别事物灭亡之后,它还能继续保存下去。灵魂论的另一合理因素是强调人们在进行理性思维时,必须尽可能摆脱肉体的干扰。
回忆论
柏拉图的回忆论一方面具有先验主义的内容。他认为人的灵魂进入肉体之前就具有理念知识,因此,认识的过程也就是回忆这种先验知识的过程。同时,他认为回忆是只有少数人才有的本领,这就给回忆涂上了一层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另一方面,回忆也具有反省、类比、联想、思考的涵义。
正义观念
正义是智慧、勇敢、节制三种美德的统一,同时,也正是由于正义这种美德的存在,国家中才会产生智慧、勇敢、节制这三种德性,并使它们得以在国家中保持。正义是一种美德,也是建立理想国家的总的原则,正义是包括被统治者在内的国家全体公民的利益。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以相当大的篇幅试着反对别人提出的正义就是强者利益的观点,他认为正义应该是包括被统治者在内的国家全体公民的利益。他说,“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为了老百姓的利益。
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只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而不兼做他人的事,就是为了维持社会的普遍和谐。“正义就是在国家中做正当的事,当每一个个人只作一种对国家有关的工作,而这个工作又是最适合他的天性时,这个国家就有了正义。所以这样一来,每个人不必兼做多种职业,而是各人做特殊适合的工作,不论老幼、男女、自由人、奴隶、手工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这样。”
在国家一旦出现人们违反一人一事原则,国家的秩序便被打破。他认为,国家是由具有欲望的体力劳动者,具有意志的护卫者阶级以及拥有理智的统治者阶级所组成的,而这三个等级应该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只有各个等级保持分工合作的状态时社会才能保持普遍的和谐。在柏拉图这里,正义既是和其他美德并列的第四种美德,又是节制、勇敢、智慧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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