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最后一部悲剧是什么
《雅典的泰门》是莎士比亚的最后一部悲剧,大约写于1607-1608年。剧情讲述了雅典贵族泰门,由于乐善好施,许多人乘机前来骗取钱财,后来导致其倾家荡产,朋友们纷纷背他而去,最后在绝望中孤独地死去的悲剧。
雅典富有的贵族泰门慷慨好施,在他的周围聚集了一些阿谀奉承的“朋友”,无论穷人还是达官贵族都愿意成为他的随从和食客,以骗取他的钱财。泰门很快家产荡尽,负债累累。
那些受惠于他的“朋友们”马上与他断绝了来往,债主们却无情地逼他还债。泰门发现同胞们的忘恩负义和贪婪后,变成了一个愤世者。他宣布再举行一次宴会,请来了过去的常客和社会名流。
这些人误以为泰门原来是装穷来考验他们的忠诚,蜂拥而至,虚情假意地向泰门表白自己。泰门揭开盖子,把盘子里的热水泼在客人的脸上和身上,把他们痛骂了一顿。
从此,泰门离开了他再也不能忍受的城市,躲进荒凉的洞穴,以树根充饥,过起野兽般的生活。有一天他在挖树根时发现了一堆金子,他把金子发给过路的穷人、妓女和窃贼。
在他看来,虚伪的“朋友”比窃贼更坏,他恶毒地诅咒人类和黄金,最后在绝望中孤独地死去。
《雅典的泰门》是莎士比亚的最后一部悲剧,大约写于1607-1608年。他认识到金钱是社会普遍罪恶的根源,也认识到人文主义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实现的。但对人类有前途始终抱乐观态度的莎士比亚决不会放弃他的理想,他要用艺术的力量去化解罪恶,用笔去探索战胜恶的途径。
《雅典的泰蒙》在莎士比亚活着的时候没有演过,没有印过,至少没有证明其曾经上演过。至于此剧的印行,则一六二三年十一月八日书业公会的登记簿上明明的记载着“以前未被别人登记过”。
此剧初刊于一六二三年的“第一对折本”,列于悲剧部门。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与《朱利阿斯·西撒》二剧之间。这个位置本来是属于《脱爱勒斯与克莱西达》的,为了某种原故而临时抽出,空出来三十页,易以《雅典的泰蒙》。
《雅典的泰蒙》较《脱爱勒斯》为短,少八页之数,因此页数号码不能衔接,《雅典的泰蒙》开始的第八十一,八十二,两页号码重出,其最后一页第八十九页不能与《朱利阿斯·西撒》的第一。九页相联。可见“第一对折本”的两位编者当初可能并不想把《雅典的泰蒙》收在这个集子里面。
这个情形是很特殊的。
此剧版本本身也有特殊之处。全剧情节有矛盾,文笔不匀称,无韵诗中杂有韵语,五步十音节的无韵诗时常变为不规则的自由诗,行中断句占全剧行数“百分之六十三,处处显示莎士比亚此剧的“草稿”foul papers实在是很“草”。
因此此剧究竟是否全为莎士比亚的手笔成了一个问题。有些学者们以为莎士比亚是改编了别人的作品,其中有莎氏的手笔,有原作的部分的保留。原作是谁的作品呢?
Delius说是George Wilkins,J.M.Robertson说是Chapman,Dugdale Sykes说是Dayand Middleton。另有些学者们以为原作是莎士比亚的,但由别人加以改窜,那改窜者又是谁呢?Verplank说是Heywood,Parrott说是Chapman,Fleay又说是Tournour。
无论是哪一派的学说,大家几乎异口同声的把剧中精彩的部分划给莎士比亚,把较平淡的部分划给另外一位作家。H.J.Oliver说得好,这就像是一客李子布丁,把李子挖出来都给了莎士比亚。
近代批评家似是倾向于另一看法,认定《雅典的泰蒙》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但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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