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6日:日照工厂爆炸事故
2015年7月16日上午7时38分,日照岚山虎山潘家村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1000立方米液态烃球罐起火并发生爆炸,消防调集9个消防中队,23辆消防车、138名消防官兵到场全力扑救,当场确认没有伤亡。
日照工厂爆炸事故事件背景
2015年7月16日7:38分,日照岚山虎山潘家村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1000立方米液态烃球罐起火。石大科技公司发生液化烃球罐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后,岚山环保分局立即安排专人前往事故现场,经监测,下风向距事故现场三个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超标,分别超标1倍,2.5倍,1.5倍。
日照工厂爆炸事故事件经过
7月15日16时30分,石大科技公司决定将7#罐内液化石油气(约900m³)导入至6#罐,因工厂制氮系统停车,将6#罐内充满水置换空气,对7#罐进行注水加压,将其中液化石油气通过罐顶安全阀副线、低压液化气管线压入6#罐中,同时通过在6#罐底部管线导淋阀上连接消防水带,进行切水作业,以接收7#罐中物料。7月16日7时30分左右,约500m³液化石油气进入6#罐,因切水口无人监护,6#罐水排完后,液化石油气泄漏并急剧气化,遇点火源引发火灾,导致8#罐、6#罐相继爆炸,2#罐、4#罐烧毁。7月17日7时24分左右,现场明火全部扑灭。
浓度监测
监测显示,下风向距事故现场2KM松树园、1.5KM董家湖、3KM蔡家村三个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初步监测结果为4、7、5毫克每立方米。环境标准2毫克每立方米,上述三个敏感点分别超标1倍,2.5倍,1.5倍。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踪监测,并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
事故定性
日照7.16爆炸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日照工厂爆炸事故产生影响
液化气无毒,遇火燃烧较充分,燃烧产物是二氧化碳和水,燃烧不充分条件下产生少量非甲烷经和碳、一氧化碳,残留少,污染在可控范围之内。
日照消防调集9个消防中队,23辆消防车、138名消防官兵到场全力扑救。
石大科技液化烃球罐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经现场确认,无人员伤亡。
日照工厂爆炸事故直接原因
石大科技公司油品储运车间违规进行倒罐作业,在切水作业过程中无人现场监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遇点火源引起着火爆炸。
日照工厂爆炸事故责任追究
这次事故暴露出石大科技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作为该企业的主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地方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已有6名企业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拟对24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日照市岚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
日照
日照,因“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是山东省地级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黄海之滨,东隔黄海与日本、韩国相望,西靠临沂市,北接青岛市、潍坊市,南临连云港。全市陆域面积5310平方千米、海域面积6000平方千米,下辖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2区2县,2019年末户籍总人口308.2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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