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0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
长期以来,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领主专政制度,其代表人物是达赖喇嘛等宗教上层人士。比欧洲中世纪的制度还要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在雪域高原上延续了上千年。
经过许多斗争和工作,挫败了美英等阻挠谈判的阴谋。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终于在1951年4月下旬抵京谈判,并于1951年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国现代史和中国革命史上的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也是西藏地方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西藏民族从此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西藏人民从此更加深切地体验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西藏地方的历史画卷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解放意义
民族团结
西藏和平解放17条协议的签订,彻底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西藏的梦想,维护了祖国统一,巩固了国防。
西藏和平解放,为西藏人民废除反动农奴制度、彻底翻身作主人奠定了基础,为迅速发展西藏工农业生产,提高西藏人民生活水平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西藏和平解放,还挫败了美国试图将西藏作为亚洲反社会主义阵营的一个基地的计划,对于巩固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政权,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的斗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赋予的权利,从1965年开始,已经制定了60余项符合西藏实际情况、维护西藏人民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决定和决议,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西藏人民各项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地方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西藏和平解放的意义是宣告西藏和平解放,结束了西藏近代以来遭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的历史,使一度离散的游子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为新中国的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大业,同时也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制度的建立、为西藏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西藏翻身
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废除了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得解放,不再被作为农奴主的个人财产加以买卖、转让、交换、抵债,不再被农奴主强迫劳动,获得了人身自由等一系列人权。这是划时代的伟大变革,西藏从此开始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光辉历程。从这一天起,雪域高原才有了欢歌笑语,才有了美好的憧憬。
在民主改革奠定的现代社会制度基础上,西藏逐步迈上了现代化之路。50年来,西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一项项方针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实施,快速改变着西藏的面貌,改变着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1959年,西藏的生产总值仅为1.74亿元,人均收入只有142元。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西藏GDP达到392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0元。西藏人民无论是住房、看病、上学,还是出行、饮水、通信,所有这些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都有极大改善。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的50年,是西藏各族人民扬眉吐气、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谱写繁荣进步新篇章的50年;是社会生产力空前解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社会财富日益丰富的50年;是各项事业日新月异,各族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50年;是祖国的感召力、向心力、凝聚力最强,各民族空前大团结的50年。西藏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明天已经呈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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