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加速明朝灭亡
明朝晚期的白银法定货币化,对于社会经济、商品经济、国家制度典章、社会结构变迁、社会文化思潮、心理价值观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1)“一条鞭法”造成商业无法无天,控制政治
其间的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白银法定货币化对社会文化、价值观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很大。原因在于:历史没有给晚明足够的时间,规范商人、世人的社会角色。正如一个一贯受到欺辱的人突然暴富后一样,以为有了钱就可以操控一切。
受惯了蔑视的商人在得到了比“士”还要尊贵的社会地位后,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为规范。再加上明朝中后期,商人家族成员大规模进入政府,使官商一体化现象非常严重,从而加重了吏治腐败。崇祯在罪己诏中说的“居官有同贸易”“官场如商场”并不是“推卸责任”。
(2)“一条鞭法”加速了两极分化和社会不稳定
当晚明成为白银帝国之后,皇族、官僚、富商们窖藏大量白银使得市面上流通的白银并不多。百姓们卖儿卖女、卖田卖地都无法缴税。因此,大量百姓逃户,土地荒芜,村庄败落。
早在万历朝,这种情况就已出现。自1551年到1600年徽州的地价跌幅达40%,请注意,这是在土地市场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出现的现象。
与此同时,各类关于白银的民事、刑事案件层出不穷。例如,万历年间浙江的张应俞编纂的《杜骗新书》90%记载的都是白银交易以及欺诈案例。
天启、崇祯年间的河北王肯堂县令也统计了他任知县时审理的304件案例,涉及货币、财产的就有165件,其中涉银案件就有89件,占全部案件的29%;涉铜钱案件为40件,占全部案件的13%。北方铜钱的使用比南方要广泛,因此,北方银铜比例大约是1:2;同期的南方地区,则在1:3~1:4。
(3)“一条鞭法”加速了思想解体,民风商业化
白银帝国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是无尽苦难。之前是官僚压迫,而白银帝国时期则是官商共同压迫百姓。白银在破坏了旧的等级观念的同时,又催生了新的等级观念。一些儒家理念中的正面思想,如“爱国”被效忠家族利益所代替。再如,信奉儒家思想的官员往往非常重视“名节”,然而,到了晚明,名节敌不过十两银子的官员大有人在。
在当时,商人中有文化的人可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没有文化的则可以通过捐钱成为官员。例如,正统年间的江苏淮安人徐颐、常熟魏姓商人,二人花巨资买了中书舍人的官职,其后魏姓商人还当上了主事。当时,北京有一句口头禅叫“金中书,银主事”。到了1451年,明政府正式允许卖官鬻爵之后,大富大商可以买大官,一般商人和地主通过捐钱也可以成为“义民”,好处就是可以头戴纱帽、免除劳役。
仅从咸化十年到弘治元年(1487年),长洲一个县就有差不多三百人花钱买“义民”的头衔,每人40两银。这一个县,仅卖“义民”名号的钱就达到了1.2万两。
然而,“义民”们不会做赔本买卖,因为可以免除劳役,这些人变着法儿地将不相干的人收拢在自己的家园内,形成了一大群不用缴税的人。可以说,明政府在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收入,却在另一方面导致了长期税收收入流失,并越来越对治理下的臣民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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