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月1日:中国国庆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又称十一、国庆节、国庆日、中国国庆节、国庆黄金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自1950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即国庆日。
节日由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即开国盛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最早提出‘国庆日’的,是时任政协委员、民进首席代表马叙伦先生。”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林伯渠委员也发言附议,要求讨论决定。当天会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这就是把“10月1日”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即“国庆日”的来历。
从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为了中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
节日意义
国家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是国家的一种象征,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并且变得尤为重要。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功能体现
国庆这种特殊纪念方式一旦成为新的、全民性的节日形式,便承载了反映这个国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同时国庆日上的大规模庆典活动,也是政府动员与号召力的具体体现。
基本特征
显示国家力量、增强国民信心,体现凝聚力,发挥号召力,即为国庆庆典的三个基本特征。
国庆长假
1999年起国庆节是中国大陆的“黄金周”假期。国庆的法定休假时间为3天,再将前后两个周末调整为一起休假共计7天;中国大陆海外机构及企业则为3-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为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为1日。
截至201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