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琵琶刑法是什么
中国是世界上酷刑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之一,并且也是酷刑消失最晚的国家。历朝历代都“发明了”很多独特的酷刑。比如炮烙,车裂,凌迟,等等,而所谓弹琵琶则是明朝东厂和锦衣卫所使用的一种酷刑。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负责侦察、缉捕的锦衣卫官校称为“缇骑”。由于权力缺乏限制,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白居易的一首《琵琶行》道出了无数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忧伤,也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佳人形象刻在了人们心间。而我们要说的弹琵琶不但不优美,反而有些骇人听闻。
弹琵琶是明朝发明的酷刑,主要是锦衣卫和东厂在刑讯逼供时候使用。明朝是酷刑的生产高峰期,有记载的逼供刑罚多达十八种,每种都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而弹琵琶属于这些逼供刑罚里的压轴者,无往而不利,一直延续到清朝,后被编入满清十大酷刑。这些酷刑也是一般人都享受不到的,所以流传也并不广弹琵琶是因为它的名字最雅致才流传最广。
弹琵琶,意如其名,将犯人的手脚控制住后,撩开上衣,露出肋骨,用刀尖在犯人肋骨上来回弹拨,据《明史》《刑法志》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白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
区区数十字便以令人发瘆,更何况受刑之人。这种刑罚操作过程很简单,但却行之有效。只需将犯人仰面按到与地,褪去衣衫,牢固其手足,而后取利刃或锐器在其胸前肋条部位来回上下波动即可,以肋条做琴弦,以刀尖做弹波,不需几下,便皮开肉绽,令人求生不得求死不得,任你是钢筋铁骨,铮铮硬汉也会叫苦连天、残嚎不止,赠其美名“弹琵琶”。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琵琶行》中关于弹奏琵琶的描写,简直就是“弹琵琶”这一酷刑的诗词艺术版,请大家发挥想象力,自行脑补: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随着最后一声凄厉的惨叫,弹琵琶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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