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单身犯法吗
时下最热门话题之一当属单身这个话题,不是小编单身狗为难单身狗,很多熟悉历史的朋友都知道,为了提升国家人口我国古代历史上有很多针对单身的问题的法律,单身太久的人可能面临罚款或牢狱之灾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国古代会制定这样的律法,为什么有这样看似荒唐的却被执行到底的政策呢?今天单身狗小编一起跟大家来揭开这一原因。
最先有明确历史记录的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争霸中,越王勾践在第一次被吴王夫差打败后蛰伏的那十几年中,越国为了提升本国人口数量立法:“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这就是说,道理规定年龄没有结婚的男女们要注意了,因为单身的原因,你们父母被判处有罪。那么越王勾践不单单给我们留下了卧薪藏胆的典故,还留下了单身有罪的最早出处。
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治罪的方式太不人道,而且容易引起百姓的逆反心理。到了大汉朝,汉朝追寻无为而治,所以对于单身太久的人又出了一条新政策:“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了女孩子在十五岁到三十岁期间没有嫁人,按照人头税五倍给政府纳税,而按当时的生产价值算,想到一年一亩地的价值了。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一年大半收入都因为姑娘未嫁人被罚没,所以到了十五岁,赶紧找人嫁了不然太祸害娘家人了。
接着到了唐朝,这个相对开明的时期关于婚育问题,政府不怎么折腾普通百姓了,改为对当地官吏进行督促。唐律规定“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
这就是说:当地单身人士多少决定着当地官吏升迁问题,治下单身狗太多就别想升官了。这样的话,要是小编这种货色在那个时候,每天早上起床开门就能遇到我们县长之类的官老爷“XX,该找个媳妇儿啦,老哥马上升市长啦,帮帮忙呀”!
“什么!没人愿意嫁,县府做主发个妹子给你,别推辞,今天就把婚事办了”不但政府发媳妇儿,还包办婚事,想想都美滋滋(玩笑话),看官们可以可以参考唐太宗《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中规定,男子20以上,女子15以上未嫁娶的,都要由州县地方官员负责以礼聘娶。
说了比较温和政策,当然也有比较变态和残酷对待单身太久的法律,南北朝时期《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这完全就是古代版“坑爹”事件,女孩子过了十五岁没有家人,全家连坐遭殃。很多大龄女青年被称之红颜祸水,也可以从这个地方找到原因,想想家里姐弟几个,老姐到了十五岁没嫁人,平时在家作威作福欺负弟弟们就算了,因为她单身,父母和兄弟几个都要去局子里喝茶,这何止是坑爹,还坑娘,坑哥,坑弟,坑全家啊。
那终究其原因为什么呢,原因大概就一个:人口因素。中国古代政权一直到近代的清皇朝都是纯粹的农耕文明为主的时代,没有工业机器那么人口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资源了,也可以说古代王朝是异常重视人力资源这方面的。
而上边突出的几个时段,我们回顾历史不难发现都处于同一种环境之中,那就是要么处于战乱时期,要么战后时期,都是人口锐减时期。这个时候政府鼓励婚育是势在必行的。但是由于古代人民文化素质低,整体人口素质也很低,很多时候需要政府去鼓励和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而成,包括新中国建立初期,太祖一句:人多力量大,让我们今天都保持着人口红利的优势。
由于古代生产力低下的原因,人口资源对于一个政权稳定和发展是极其重要的,多一个人就意味着多一个人给政府纳税,多一个人服兵役,多一个人服劳役,多一个人给当权者服务。所以在中国古代,婚育问题,单身问题不在单纯的社会问题,会引发为政府问题,婚姻问题不单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还有可能是国家法律规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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