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棺葬起源
瓮棺葬(urn burial),古代葬俗之一。古代以瓮、罐一类陶器作葬具的墓葬形式。多见于史前时代(中国流行于新石器时代直到汉代)。常用来埋葬幼儿和少年;但日本在绳纹时代和弥生时代有成人瓮棺葬。欧洲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一些文化,还盛行以瓮棺盛放骨灰。多数埋在居住区内房屋附近或室内居住面下,也有专门的儿童瓮棺葬墓地。有人将洗骨葬和火葬的葬具称作藏骨器或骨灰瓮,以区别于一般瓮棺。
瓮棺葬出现于新石器时期时代至解放前,我国西南边疆的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留这种习俗。瓮棺葬具绝大多数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时表面还留有一层黑灰或草泥土痕迹。在仰韶文化半坡等遗址中也有尖底瓶瓮棺或陶罐口部相对,瓮棺为横置。汉代瓮棺葬多由盆形和筒形的陶质器物套接而成。
婴幼儿瓮棺葬多出现在居住区,是体现当时人们对小孩子的体贴和爱护,以防止野兽对小孩子尸体的伤害;再或是因小孩太小,未行“成丁礼”,故不能埋进本族成年人的公共墓地。也有研究者认为瓮棺是死者实现转生前所居的模拟“子宫”,成人瓮棺葬的墓主是某些原始氏族部落的精英人物,用瓮棺葬埋葬这些精英和夭折的儿童是为了加速死者的二次转生。
这些陶瓮以及瓮盖不是专门烧制的,而是将日常生活中的储物器随机拿来用于埋葬之用。因此,出土的瓮棺规格不同,形状各异,其中瓮盖也是由陶片、陶钵以及陶盆等随机组成的。众多的儿童瓮棺墓,既显示出当时社会生活水平低下儿童死亡率极高的现象,也说明儿童受到了特别的照顾。此外,很多瓮棺底部或用作棺盖的盆上,大多有一个小孔,有的钻成很规则的圆形,有的则是敲击成不规则的形状,小孔上往往还加盖一块小陶片,其内表面还涂有红色颜料。
类型
瓮棺葬一般都埋在人们居住区的周围。其葬式除条四、第五类(尖底瓶葬)或是瓮与罐口对口的葬具为横置埋葬外,其余皆竖立或稍作倾斜埋葬。仰韶文化中常见的几类瓮棺葬:
第一类:直筒罐(缸)与器盖合成。罐的口沿外壁附有五、六个倒勾状的“泥钮”,上面扣一个器盖,罐内放置有成人的头骨和四肢骨。伊川县土门仰韶文化遗址中曾发现两座这种瓮棺葬②。1960年与1962年夏,北京大学考古实习队曾两度去伊河流域考古调查,在土门仰韶文化遗址中先后共发现十多座同样的瓮棺葬。从罐内放置的成人头骨、肢骨和盆骨观察,皆是二次装入“瓮棺”的。但在这些瓮棺葬的附近未发现成人二次葬的土坑墓。
第二类:夹砂罐(瓮)与盆或钵合成。罐(或瓮)内置一小孩尸体,其上覆盖一个或两个陶钵,钵底部钻一小孔,此类葬俗在陕西宝鸡北首岭、西安半坡遗址发现最多。河南洛阳王湾遗址、临汝大张、陕西邠县以及河南省西南部的丹江沿岸⑨也有发现。
这类也有成人瓮棺葬(二次葬)。如1972年在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曾有发现。
第三类:豆与鼎合成,也有用器盖(三足盘)与夹砂罐作葬具的,均为小孩瓮棺葬,在鲁山邱公城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六座
第四类:两件半截尖底瓶合成。在洛阳王湾仰韶文化遗址中共发现三种不同形式的“小口尖底瓶葬”,计40多座。一种是尖底瓶的上半段与另一件的下半段合成<图四,1>;一种是两件尖底瓶的上半段合成;还有一种是两件尖底瓶的下半段合成<图四,3>。这三种葬具都是埋葬小孩的。通常都是横置,埋在房子的周围。
第五类:尖底瓶的上半段与直筒罐(缸)合成。内盛小孩尸体后横埋在住屋附近。此葬具曾发现于洛阳王湾仰韶文化遗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