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是什么
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策略和思想。一般的表现形式为有意制造恐慌的暴力行为,意在达成宗教、政治或意识形态上的目的而故意攻击非战斗人员(平民)或将他们的安危置之不理,这类行动一般由非政府机构策动。
在刑事法律上对恐怖主义的定义都不一致,有些定义还将非法的暴力和战争包括在内。一般来说,犯罪组织以相似的手段来勒索保护费或执行沉默守则并不被视为恐怖主义,不过如果由具有政治动机的组织来实施这些行动也有可能被视为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一词带有政治及情感上的含意,其精确的定义便更难以辨识,从学术研究上可以找到多达100个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主义的概念具备争论性,因为国家当局可用以将政敌或其他对手非法化,从而使国家武装部队可理直气壮地打击敌人(这种武力行为可能会被敌国描述为恐怖活动)。恐怖主义由广域的政治组织实行以达成他们的目的,这些政治组织包括左翼及右翼政党、民族主义团体、宗教团体、革命分子及当权的政府。他们之间的共同点是他们会不惜肆意向非战斗人员使用暴力来为团体、思想或个人争取注意。
19世纪初,由于欧洲各国已经进入资本主义,导致贫富差距扩大,引起了底层知识分子不满,随之而来左翼思想在底层知识分子得到了广泛传播,随着巴黎公社的覆灭和无政府主义的活跃,各种恐怖活动随之欧洲各国活跃起来,连大西洋另一边的美国也未能幸免。到了20世纪20年代后由于欧洲各国爆发经济危机,各国政府不得不面对国内各种问题,在二战之后,随着欧美各国通过不同政策来提高本国底层民众生活,恐怖主义也随之消失了。
20世纪60年代以后,全球对石油需求不断扩大,恐怖主义活动又开始日益频繁,在西欧、中东、拉丁美洲和南亚等地区蔓延。恐怖主义活动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对策,先后颁布了反恐怖主义的法令,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并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1972年11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恐怖主义问题特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措施。1973年起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的公约。还有一些区域性组织也制定了反恐怖条约。中国政府分别加入联合国和国际民航组织通过的反恐怖主义公约。中国政府一贯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以恐怖主义手段进行政治斗争。
美国国务院2009年度全球恐怖主义形势报告,和2008年一样,美国继续将伊朗、苏丹、古巴和叙利亚四国列入“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黑名单,而最近因“天安”舰事件备受关注的朝鲜则未被列入黑名单。在黑名单上的四个国家中,伊朗被美国称为最活跃的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美国国务院在这份送交国会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伊朗为恐怖分子以及东亚和中亚的激进组织提供财政、物资和后勤支持,直接影响到国际社会促进和平的努力,同时危及波斯湾地区的经济稳定,破坏了民主制度的成长。报告同时指责苏丹、叙利亚、古巴为一些恐怖组织和激进组织提供安全避难所以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