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有什么用途
导游资格证书简称“导游证”,通过国家导游资格证考试后方可取得,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旅行社临时导游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国家导游证。
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文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考取导游证,其余有业余爱好的同学也可以报考。
2016年1月,国家旅游局通知,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导游证全国通用。
区别
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主要如下:
①有无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即正式导游证持有者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而临时导游证的持有者是没有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没有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
②有无语种语言能力限制
即正式导游证的持有者无语种语言能力的限制,正式导游证的持有者可以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也可以是不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而临时导游证的持有者必须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否则便不具备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
③领取导游证的程序不同
申请领取正式导游证是由申请领取者个人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临时导游证则是由旅行社根据需要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④有效期限不同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即既可以是数天,也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亦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而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亦即由国家旅游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并不意味着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必须由国务院旅游部门制作,而是可以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制作并颁发。
2016年1月,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到要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规定,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导游证全国通用。
注意事项
2000年国家旅游局改革导游考试制度,将导游考试中的教材、命题、考试时间等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省,并减少考试科目,大大降低了国家级导游的“门坎”。
新的导游考试试卷,由过去全国统一命题改为各省根据本省特点自行命题,考试科目由过去的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外语、现场导游6门,缩减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服务能力”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