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威尔逊是什么人
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1742年9月24日-1798年8月28日),美国开国元勋,苏格兰移民,宾夕法尼亚州人,曾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1789年-1798年)。威尔逊是《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签署人之一。
詹姆斯·威尔逊1742年出生在苏格拉。他参加过许多著名的大学,但并没有一鸣惊人。1766年,他带着一些宝贵的介绍信来到了美国。通过这些关系,他先在费城学习,然后任教。并在数月后被授予名誉文学硕士。
但是最热门的职业就是法律领域。威尔逊成功的取得了在约翰·狄金森那里学习的机会。经过两年的努力,他取得了律师资格,并在次年(1767年)开始他个人职业生涯。在短短几年之间,他取得很大的成功。他在卡莱尔附近买了一座小农场,他为附近8个郡办案,并在费城英语学院讲课。在此期间,他开始热衷土地投机生意。
1774年,威尔逊代表卡莱尔参加了州议会,并参加了州通信委员会。他写了本小册子叫“从性质和程度思考英国议会的法律依据”。在这份备忘录中,他认为议会没有权利通过殖民地法律。在出版后通过大陆会议的宣传,这份小册子被广泛的阅读和评论。1775年,入选大陆会议,他是里面立场最坚定最激进的一员,主张脱离英国。
詹姆斯·威尔逊为民族权利斗争,拥有热情和敏捷的思维逻辑,他致力于辩论中,和其他国会议员一同参加积极的评论中。但在宾尼法尼亚州的划分上他左右为难,在他的立场上他拒绝投反对票。许多议员认为只有虚伪的人才会坚持独立,都投了反对票。但在威尔逊的支持以及三个议员的同情下,投票拖延了三个星期以至他能返回宾尼法尼亚州。在表决来的时候,他肯定是支持州的独立。
在宣言发表后,威尔逊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宪法下的美国。他强烈反对新宪法的每一点。这使他的工作处于危险的状态,他回顾在1777年国会的两个星期内,没有人会关注他的地位,所以他一直做到任期结束。结束任期后威尔逊没有回家,整个冬季他留在安纳波利斯,并在费城定居。他恢复了他的法律工作,但他只作为一些公司的顾问。他也是两党的领导者。
他恢复了他牟取暴利的投机生意,他借来大量的钱并赌博,这也成为他生活的两个部分。第一次,他欠了很多债务,并差点几次被捕。第二次,他被谴责使用极其吸引人的做法囤积商品,哄抬物价。在1779年粮食短缺的事情,他和他的商品在骚乱中遭到袭击。随后他被执法队伍救出,但不得不躲避一段时间。
1779年威尔逊担任法国驻美国海洋运输商业总代理。1782年,他再次入选国会,并和罗伯特·莫里斯在国家财政上密切合作。1781年,威尔逊主管北美银行。1787年,他参加费城的制宪会议。新宪法批准后,他寻求联邦政府的任命。后来他直接去找华盛顿,并在1789年被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威尔逊的余生是悲惨的,他的妻子死于1786年。1792年,他再次在纽约和宾尼法尼亚州做土地投机生意。他在很短的时间内破产,他不得不因为债务而入狱(但是还在法院工作)。1798年,威尔逊彻底垮了,他因为精神疲惫而无法工作。同年,他在北卡罗莱纳州拜访朋友的旅途中去世,享年5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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